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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謝謝大家的意見^^
作者: 小雨 日期: 2008.10.03  天氣:  心情:
謝謝各位給我的意見
有些或許直了些
卻給了我逆向思考
有些很溫暖
讓我感動
雪姐姐給的三個吻
讓我感到好幸福^^
公開說明真的很好

雨是思考過的
要我勉強裝做原諒不能
但原本就認識他的朋友們
不用選擇ㄌ
真是的...
我又不是是非不分的人
而且說不定他對你們也有恩情過
但不管如何
不要受傷嚕
因為我後來認識了你們
希望你們別受傷才好

雨好很多ㄌ
呵呵...
不用在良心跟友誼間做抉擇好多了
還替植物拍了照
想要寫小說
但...
思考中...
謝謝大家的關心
針對事件的回應
雨都會思考的^^

我喜歡這樣的感覺
不是要擾亂公寓也不是要起哄
只是要跳出那個朋友的愛情世界
很吵...
我不喜歡麻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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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03 17:46
她,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06 11:26]:

可愛的雅雅
你們不用做任何選擇的
如果他要你們選那就選他吧!!好嗎?
你們認識比較久,他比我更需要你們的
我也有其他朋友
我自己走的下去
很多事填補了我的生活
只要到時跟小媽說一聲抱歉
我不會生氣的
對事不對人是我的處事原則
你們沒有錯
這件事我也沒有錯
法律上我也沒錯
總不能她跟法官說:因為我認為這日記中的主角就是說我吧
再說了凡事可供公評之事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不能因為怕她誤會
我就憋情緒吧
日記是寫給懂的人 知心的人來看來針對事實
針對法律 道德來探討的
並無惡意

 
時間:2008-10-03 16:03
她, 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03 16:08]:

恩恩
前頭幾篇ㄌ
呵呵
有空再去看看嚕
我只是說出來
講明白
有時遇上這種朋友
真的很無奈 不想管
還被牽扯進去
我很開心ㄌ
我一直都稟持不主動傷人
但也不背無名之罪阿
呵呵
偷親一個
妳也要開心喔

 
時間:2008-10-03 15:26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03 15:31]:

恩恩..跟你們學習的^^
發現這樣開心多了
呼呼...
不談戀愛差點被朋友捲入他的愛情風波
ㄏㄏ...
很喜歡你們
看你們的日日學習到很多
親親
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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