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的雅雅 你們不用做任何選擇的 如果他要你們選那就選他吧!!好嗎? 你們認識比較久,他比我更需要你們的 我也有其他朋友 我自己走的下去 很多事填補了我的生活 只要到時跟小媽說一聲抱歉 我不會生氣的 對事不對人是我的處事原則 你們沒有錯 這件事我也沒有錯 法律上我也沒錯 總不能她跟法官說:因為我認為這日記中的主角就是說我吧 再說了凡事可供公評之事並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不能因為怕她誤會 我就憋情緒吧 日記是寫給懂的人 知心的人來看來針對事實 針對法律 道德來探討的 並無惡意
恩恩 前頭幾篇ㄌ 呵呵 有空再去看看嚕 我只是說出來 講明白 有時遇上這種朋友 真的很無奈 不想管 還被牽扯進去 我很開心ㄌ 我一直都稟持不主動傷人 但也不背無名之罪阿 呵呵 偷親一個 妳也要開心喔
恩恩..跟你們學習的^^ 發現這樣開心多了 呼呼... 不談戀愛差點被朋友捲入他的愛情風波 ㄏㄏ... 很喜歡你們 看你們的日日學習到很多 親親 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