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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那一年的生日
作者: 懶惰ㄉ小咪 日期: 2007.09.30  天氣:  心情:
從17歲那一年開始,我們幾個死黨就約好,每一年的生日都要一起過.一直都是我們四個女生,從南到北.直到有一年生日...
我們決定這次要跑遠一點,到高雄.有天死黨打電話告訢我某人想加入,她們已答應.雖覺得奇怪,但既然她們已決定,便也沒意見.他那每晚的電話又來了.告知正在巷口,走出家門,看到他正坐在摩托車上,手拿一頂安全帽.坐上他的車,來到附近的咖啡店.他說到高雄太遠了,雖然是大家輪流開車,但是還是很累.不如到近一點的.-到哪?我問.-走北橫.他答.雖然長尾巴的是我.但是其實只是我們為出遊找的藉口罷了.所以我回答還是要與她們討論討論再說.回家時,他送我到巷口.正準備要離開時.他突然告訢我:今天長尾巴的人是妳,何必要在意她們?
妳決定就好了啊.當下只告訢他:沒錯.今天雖然主角是我,但是要出去的不只是我啊!請你尊重一下我的朋友好嗎!一轉身頭不回的進了家門.只留下錯愕的他.
出遊當天,堅決不坐副駕駛的位置,故意在他的後面,一路上也反常的不太講話.一方面是因為很不高興高雄去不成,只能去他的北橫,另一方面更因為我在生悶氣.生誰的氣?自己的.他的...
我們和他和他的朋友在一次烤肉中認識.那一次我的手錶進了水.他看了後說他會修.故把手錶交給他修理去.沒想到其他人就在一旁亂叫一通.搞得我們很尷尬.但是手錶是拿給修了.死黨中,有一個長得很像芭比娃娃,佷可愛.人見人愛.那一群人中有好幾個都很喜歡她.常私底下找藉口打電話找她出去.且還有的直接對她表明態度.他就是其中一個.但是幾乎都碰壁了.他們更以為我們其他三個不知道.他也常找我聊天.態度煞有似無.從不明說.我也不問.
那天因逄假日,找不到可休息的旅店.本要他回台北市區,因他執意要往前開的關係,我們來到北投.找到一家只剩一間房的旅社.一行五人只好勉強住了下來.她們要他拿出事前藏在後車箱的蛋糕,他一臉不好意思的說因為他太晚去拿了,所以蛋糕店把他的蛋賣出去了.他只好買零散的小蛋糕當生日蛋糕.另外再拿出一束玫瑰花送給我.-祝妳生日快樂.他說.死黨臉又綠了一半.當場又說:我不是說過她喜歡的是鬱金香嗎?你怎買這?別說我不幫你.他又說:可是我跑了好家花店,都說這季節鬱金香若沒有訂,是買不到的.所以...收下花,道聲謝,沒說話.
其實心裡有些感動.當晚為了謝他,自願替他按摩.芭比娃娃在這一路上始終在發脾氣,我益發不說話.看他一路上偷偷的很有耐心的對她微笑說話.心裏更加的不高興.更不說話.第二天他把生日禮物交給我,是對杯.他說希望可以一起使用.
那天後他天天打電話.家也打,公司也打.但始終都不肯跟他出去.他很難過,打電話向死黨訢苦.死黨罵我傻,這麼好的人不懂得把握.我有苦說不出.漸漸的不知是不是因為我的態度冷淡.他不再打電話來了.其實有誰知道,最難過的人不是他,是我.從頭到尾他給我的感覺就是其實他喜歡的是芭比娃娃,不是我!!從他的眼神就可看出來.他只告訢死黨他喜歡我,但又不讓我知道.難道叫我用猜的嗎?! 只想告訢他:我不是芭比娃娃的替代品,從頭到尾,他給我的感覺就是:如果追不到芭比,那還有我.所以我拒絕.可是天知道,其實我真的很喜歡他.而芭比是的死黨中的一員.無法忍受自己是別人的備用品.尤其是她的.而這事沒有讓別人知道過.我們倆也再也沒有連絡過.
事過境遷;自從那一年生日之後,我們四人決定:以後我們只過屬於我們自己的生日.單純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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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01 01:51
他, 46歲,台中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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