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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12/03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5.12.03  天氣:  心情:
我羅文嘉[-o<如果有用150元或其他金額買票,我退出政壇,永遠退出政壇!

請注意[-X[-X[-X不要上政客的當!!!!!!!!!

我絕對相信他沒有用150元或其他金額去買票,就算用現金買票,候選人本人絕對不會[-X親自去買票,候選人是透過他們的樁腳去買票,不過,你的陣營有發走路工約200元,事證明確!都被交保或羈押了!還要欺騙選民?別把人民當白癡!:-LX(

陳定南,林佳龍等陣營,也涉嫌請選民眾吃流水席,遭交保或收押!

羅文嘉不要爲了騙選票一直哭:((!
也不要裝清廉或單純的形象!你根本就是第2個陳水扁!你和蘇貞昌等民進黨人![-X不要再玩弄選民,玩文字遊戲了!

有種請發誓,若羅的陣營確實有發走路工(150到200元)!你們辭職下台!((:|就算下台或落選,還有其他官位等著)

贈與,請客或發走路工的禮物,金額或其他不法利益,只要超過30元(陳定南在法務部長任內所定的嚴苛標準)就算賄選了!

因此,你們算是賄選了!還硬抝否認是"買票"?

板檢的檢察長等人,請不要干預檢調偵辦羅文嘉陣營的賄選案!立刻公佈大南客運的錄影帶!



給羅文嘉一個真正的反省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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