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件很重要的事,在選舉的熱季沒人關心,也無人聞問,就是成立四十年的文化總會決定解散旗下十多個委員會,以及海內外數十個組織,只保留總會,形同解散。而部分委員會,正試圖另立協會以持續文化使命與命脈,其中由陳水扁總統設立的宗教委員會、前衛文件展委員會、生命教育推行委員會、廣播文化委員會,則將在總統卸任前後解散。
文化總會的形同解散,正反應了當前台灣社會的趨勢,只有功利的、速食的、有選票的、有成果的,才能在台灣獲得重視;需要長期深耕的、需要厚植的、需要提升的、需要涵養的,都受到了忽略。文化總會的「精省化」,只說明了文化是台灣最弱勢的族群。
在這種淺碟的社會發展中,檳榔西施成為觀光景點、嗆聲成了茶餘點綴、鬧場成了飯後話題、求愛廣告是最焦點的容景觀;鋼管女郎變成本土文化的代表、搖頭派對變成有少年次文化、排隊搶購便宜露品成了購買文化的代表,於是許許多多奇奇怪怪的次文化的現象,充斥於社會中的每一個角落。加上政治文化的低落、選舉文化的粗暴,於是社會在往下沉淪而不自知。再加上新世代也因生活環境改善,物質條件優渥,對社會憤世嫉俗、對公共事務鮮少關懷、做事不按常理、缺乏人生價值、注重流行風尚、逞能好強耍勇鬥狠、憂鬱沮喪虛無主義、濫用藥物逃避現實。在台灣如此的時間與空間交錯的領域,來談文化,有西風百花殘的無力感。
如何深耕文化?如何厚植文化素養?如何提昇全民的人文藝術涵養?如何重視公民文化權?這些全有頼政府關愛的眼神,必須政府在政策上成為火車頭,才能帶領民間一起往前衝,所以政府文化政策的規劃與落實,是文化發展最重要的生機。
二○○○年總統大選之後,陳水扁總統提出「文化政策白皮書 - 跨世紀文化振興方案」以及六大文化政策方向和十大文化政策目標,將文化資產年、文化環境年、文化產業年、文化人才年納為年度施政重點,成為邁入新世紀的文化政策導向,當時頗令文化界為之振奮,陳總統提出的重點為:一、制定國民文化憲章,研議公民文化權入憲及策訂「文化基本法」之參考。二、推動首都文化園區,並將凱達格蘭大道設為文化廣場。三、頒發青少年兒童文化護照:十八歲以下的兒童青少年,參加公共音樂廳、美術館、博物館的藝文活動免費,由政府撥預算負擔。四、培養原住民文化國際化。五、設置國家語言研究機構。六、全面鼓勵地方文史寫作。七、推行國家圖書計畫。八、加強台灣文學外譯計畫。九:推動職業藝術家制度。十、設立國家藝術院:仿中研院方式,對傑出藝術家給予尊崇及年金保障。
但是八年後審視,幾乎全成了選舉的空頭支票,政府在文化承諾上跳票。只說美麗的語言,劃美麗的大餅,政治人物聲嘶力竭,文化在噪音中氣衰力竭。
文化政策該怎麼做?其實這一部分不用我們建言,因為各種選舉提出的「文化白皮書」早已汗牛充棟,而且內容廣泛而充實,前述陳總統的白皮書就很深刻,問題不在藍圖,在執行;問題不在大餅,在實現。
文化總會垂死,只是整體文化奄奄一息的癥兆,文化的呻吟,沒有人在乎,大家只關心民進黨的呻吟。
文化死水,那個政黨可以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