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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她)們個性不合還是住在一起
吵架嘔氣依然回到家裡
互相看不順眼對方的衣著品味生活習慣
仍然
"愛"
在一起...
因為他們有婚約在身
在底線之前都會
"被迫"
去
面對問題~
解決問題~
適應缺憾~
容忍不快
因此產生
繼續合作的契機
人因為
屈就生活的現實面
最終過著粉飾太平的
"還可以的日子"
而對情人就嚴苛多了...
爭執嘔氣也許換來一個
"個性不合"
便讓早已想逃的人藉口分手
衣著品味生活習慣看不順眼?
換一個新的就是了~ 輕易
性活動不協調?
沒人要委屈度日..
因為彼此沒有
"一定"
得在一起的原因
所以容忍度相對的減低
對於那種外遇
卻可以隱藏(維持)幾十年的戀情
我認為那是一種對愛的執著~~~很美
沒有侵入
沒有自私
不願傷害
僅僅守著的
是一份
不見容於世人的
真愛
對不對
是人定的遊戲規則
無愧於心
才能換得心靜的
釋懷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論述
Think twice, Act wise.
半 顆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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