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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感情罪犯」,大家別再犯錯唷!
作者: 曾經愛過的人 日期: 2009.09.15  天氣:  心情:

                               
  「感情罪犯」,大家別再犯錯唷!

       
              
人,為何總會擁有著遺憾與傷悲

為何人非得犯了錯誤才能體會成長的代價

竟是如此的,沉重



縱使改過自新,是必然的選擇

卻也無法撫平那撕裂的傷痕




我想「改過自新」這四個自彙,在感情的世界裡並不適用

縱使真心的悔過,也難以挽回一顆早已破碎的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依舊也只是佛說.佛說.並非人說。

即使,真心改過向善,依舊難逃,世俗人的冷漠目光

以及對於此人的評價,

更別說是犯罪者,非得每天面對自我的良心譴責,何其痛苦

卻也從來無人能夠得到他人的「同理心」及諒解。



而今生卻也得背負同樣的罪名,努力的活下去

活在,眾人的眼光之下,飽受「猜疑,排斥,疏離,冷漠,斥責」

這五大刑責。



人,永遠都是群居的動物,也永遠都活在人與人的眼光之下

而殺害犯罪者的凶器,並非尖銳的刀口及那殘忍的暴力動作

卻是那無情的眾人眼光,及以訛傳訛的言詞暴力

迫使犯罪者楚於更嚴重的精神壓迫,進而創造出「自我傷害,或者傷人的慘痛局面」。



如非這世界擁有更多的包容心,與慈悲心腸

我想犯過錯誤的人,依舊很難走出心理陰霾。

而傷人者,必遭己傷,且大於被害者,請大家再三省思。別輕易犯錯




註記:
此篇適用於,曾經在愛情裡犯過的錯誤,凡舉:「情人吵架,劈腿,怒罵,斥責,蓄意報復等....」

而重大事件,如:「情殺,男人打女人,姦淫辱掠,設局詐騙,仙人跳等....」則不在此限

因為不太值得同情。

2009/09/1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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