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訓隊的起始與結束~~~~~
1.起源:民國44年行政院,為鞏固臺灣地方治安,維持社會秩序及防止流氓犯罪,特訂定戒嚴
時期取締流氓辦法,並付諸實施.
2.名稱:全名為"職業訓導總隊",一般人稱"管訓".
3.任務:在於使壞人變為好人,化無用之人成為有用之人;救一人即為社會除一害.
4.隸屬:原先隸屬台灣保安司令部,民國47年合併台灣民防司令部,成立警備總部.
5.等級:流氓之等級,分為甲.乙.丙.丁共4級.
6.教育:分為矯正教育.技藝教育.奮鬥教育.輔導連繫.四階段實施.
7.場所:於坪林.岩灣設置職業訓練中心.其餘(板橋.坪林.后里.東勢.林邊.岩灣.泰源. 綠島).分別設有工廠.農場提供職業訓練.
8.高峰:民國71年因走私猖獗,黑槍氾濫,慣竊.流氓橫行,當局成立"雷霆專案,一清專案",全力掃黑,收容人數達到最高峰.
9.裁撤:民國81年李登輝時期,宣佈台灣地區戒嚴令取消,警備總部裁撤;管訓隊移交法務部,兩年後,全數裁撤,走入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