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61685
 優生寶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到小窩拜訪一下.讓我知道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游玩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七夕情人節怎麼過?
作者: 優生寶 日期: 2012.08.21  天氣:  心情:
http://8taste.com/?fromuid=168537
http://yogigi.com/133884

台灣法規:
刑法第227條:
對未滿14歲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第240條(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第241條(略誘罪)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相關特別規定(兒童福利法)前三項之未遂犯亦罰之。


美國法規:
禁止公然刊登:兒童色情、獸交,或 恐怖報復、顛覆國家行動...等圖文,
違者刪文除權 並提供資料配合檢警調查,切勿以身試法!
標籤:
瀏覽次數:85    人氣指數:285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到小窩拜訪一下.讓我知道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游玩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