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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瘋狂啦!
作者: 海帶 日期: 2006.09.14  天氣:  心情:

好熱、好熱,
天氣真的粉熱,
不是聽說有颱風將近嗎?
怎麼還是這麼熱咧!
嗯,不過,也不錯啦!
沒下雨,我的衣服就可以被太陽曬的暖暖的,
下班後,也可以悠哉的去逛街啦!


今天絞盡腦汁好不容易完成了三件案件,
有拆屋還地、給付運費和詐欺損害賠償的,
果然薄薄的一張紙要整理爭點是最困難的啊!
人說狗急跳牆,我這隻老狗今天也展現了跳牆的功夫啦!
明天就可以悠哉的過活啦!


下班後,去精明一街那兒,真是讓我失望啊!
沒想到居然幾乎百分之九十都是女生的衣服,
男生的衣服少之又少,
傳說中女人的錢比較好騙,果然是真的!


嗯,今天想做一件瘋狂ㄉ事,
就是有看到這篇的人咧,
如果有任何法律的問題,
可以提出「一個」問題來唷!
雖然我不是什麼專家,
但是我有豐富強大的主子群,
如果我不知道,我也會去幫你問到的啦!
不過,還有三點要說明,
一、法律沒有標準答案,我只能提供我認為最合理、或實務上的作法唷!
二、僅限台灣地區法律唷!
三、時限:即時開始,自95年9月15日14:00為止。
我會盡快給你答覆的,還有太學術性的就別問我,去問你的教授吧!


那看個笑話吧:
一個男人周五下午離開家去上班。當天是發薪日,因此他沒有回家,整個周末在外面與朋友們狂歡,並花光了他的全部薪水。
周日晚上他終於回到家裏後,火冒三丈的妻子正等著他,連珠炮似的對他的所作所為罵了將近一個小時。最後,妻子停止了喋喋不休的嘮叨,問他:「要是你也連續的三天看不到我,你作何感想?」
他回答?:「我倒感覺挺好的。」
周一過去了,他沒看見妻子。
周二和周三也過去了,他還是沒有看見他妻子。
到了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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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消了一些,他終於勉強能從左眼角看到妻子一點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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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9-15 03:44
她, 45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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