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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跟初戀情人MSN,一時興起,我說天氣好好,下午去喝茶吧。
「約哪?」他問。
「公館。」我說。
公館,是我們兩個小時候戀愛時常去的地方,沒事就在那邊牽手散步,當然涵括的地方還有西門町、東區(我小時候住東區)以及他家那邊的新店。
但公館是特別有趣的,因為停課時他在那邊一個小巷子裡的泡沫紅茶打工,所以我們成天混在那裡。
我跟他約在「海邊的卡夫卡」,本以為雙方會沒有話聊,但好險我天生話多,再加上我們兩個曾經因為過去瘋狂探索天堂導致記性變差,所以整個下午都很像在玩記憶拼圖。
男孩的臉沒什麼變,就是變得比較有稜有角,跟他一起走在街上時,才發現他已經長高了,念舊的講保留了很多東西讓我很驚訝,講到了很多過去,兩個人都笑到合不攏嘴。
「我沒來過這樣的地方呢。」看看卡夫卡,他說:「這裡真充滿文藝氣息。」
「但這裡會狂飆髒話的傢伙也不少。」我不以為然的說,文藝文青,過度矯情,大夥還不就是群也會酗酒抽菸、大罵髒話的人。
他聽了大笑說:「是啊,我剛來這時客滿,很多人在聊天,髒話滿天飛,而且還有一個女生坐的很開心把一隻腳舉在椅子上半盤腿。」
「呃……,說真的,我也會這樣耶……。」
男孩聽了不可思議:「我不可在外面這麼放鬆。」
「可是我有時候就是這樣!」人嘛,不過就是自在做人嗎?
離開卡夫卡後,他問我想吃什麼,我說:「你猜。」
他猜了該巷一堆好餐廳,我說了句:「都不是,不在這條巷子。」
他突然心神領會,了解我說的是我們小時候常去吃的綜合羹,於是我們開始散步,就像小時候一樣,沿著汀洲路走著,還經過令我印象深刻的金石堂。
那間金石堂很妙,外面有幾個長椅,過去以前是一間冰果室或木瓜牛奶,現在成了石頭火鍋店,十五歲的我,就任性非凡,有次在大夥面前跟他吵架,然後衝出去到金石堂,他追過來,那時天空突然下起毛毛雨,他好說歹說,把我勸好,兩人坐在長凳上談情說愛了一番。
「那時真是極度滿足我內心偶像劇的慾望啊!」我半開玩笑地跟他說,可是,他一點都不記得這場景,他反而記得,那時我在西門町小香港B1買了件絨布長袖娃娃裝,穿了白色高筒絲襪,腳上穿著娃娃鞋(不要笑,這當年很流行),而我因為第一次穿這麼淑女的衣服,走入不大自然,卻又很高興的牽著他的手在忠孝東路走,彷彿自己是個偉大的大人,我聽了狂笑,旋即說,欸,這好像是同一天的故事耶,因為我們在金石堂奔馳時,我穿的也是那個娃娃裝,兩人聽了大笑,又走進當年的綜合羹店。
吃著綜合羹,誰都不記得當年的滋味,只記得那時打工的女生是我們好友的女友,因此我們常跑來買外帶,到初戀男友打工的泡沫紅茶店吃,當年,那間泡沫紅茶店,大概佔據了我們所有的時間。
吃飽後,我們往公館街上走,他要去牽車,我要去搭公車,經過另一國中同學的女友工作店門口,我們停了下來打招呼,我對女生說:「妳好,我就是那十幾年前的女友。」女生笑了笑,表示她知道,然後語氣略帶三八的問男生帶我去哪裡吃飯。
「臭豆腐旁邊啊。」男生說。
「妳不會帶她吃好點啊!」女生抱怨,可愛的女生表情上藏不住想要推波助瀾的神色。
「她說要去吃的啊。」男生神色無奈,讓我覺得好笑,以前,我也是這樣拉著他東奔西跑。
「是啊,這是古蹟之旅。」我笑著對女生說:「叫妳男友別再叫我二筒囉。」二筒,是我國中被一群臭男生取的綽號,當年我不告而別時,男孩還誤以為我是因為受夠了他朋友總是這樣叫我,憤而離開。
跟熱心女生道別後,我跟男孩繼續散步。
十二年,說很近,但也很遠,這個下午,我們講了很多彼此多年來的故事,南轅北轍,在不同的時間,有著不同的遭遇,人生啊,轉身擦肩還是分道揚鑣,往往不是我們自己能預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