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每個人都應該知道自我形象少了哪一塊,把它補足,也應該把誇大的那一塊調到適當比例。截長補短後,才能找到內心的平衡點,發揮最大實力。
我現在知道怎麼在荷蘭煮咖啡,甚至選Bonte Was 或Overhemden完全自己來。我現在也視伯納德斯的家人為一家人,而我們都叫小鬼頭的兒子,正在教我講荷蘭話。這全都因為我學會怎麼請人幫忙,讓別人看到我做不好的一面,而且體認到堅強如我,也有脆弱的時候。
福克絲的新書啟發人心,且率此領域風氣之先,能為她寫序,本人倍感榮幸。筆者與福克絲認識多年,目睹她將自我協商的概念逐步發展、精益求精的過程,如今化成生動而清晰的文字,尤其覺得與有榮焉。30多年前,本人有幸與羅傑.費雪(Roger Fisher)、布魯斯.派頓(Bruce Patton)兩位學者合著《哈佛這樣教談判力:增強優勢,談出利多人和的好結果》(Getting to Yes)一書,提出協商談判時可採彼此合作的心態,希望提供讀者新的思考方向,看到溝通協商不是非贏即輸,而是可以互惠互利。這個方法亦即大家後來所熟知的「雙贏」,改變了許多人對談判協商的觀念與做法,大至企業與外交場合,小至餐桌上的討論。
身為調解專家與協商顧問這30多年下來,筆者學到最重要的一課或許是:溝通協商時,儘管對方再如何難應付,最大的關卡終究是我們自己,因為我們礙於恐懼或生氣的情緒,往往會有衝動反應。筆者發現,一場成功的溝通協商,基礎建立在學會「到心中的陽台喘口氣」,也就是讓心態與情緒緩和,才能達到客觀、鎮定與自制的境界。我20年前的著作《突破拒絕》(Getting Past No)正以這個觀念為主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