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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咎由自取。
作者: Shinya 日期: 2010.10.24  天氣:  心情:

昨日一位男性朋友跟我訴苦,說是被女友大劈腿。
我這次沒有賣他面子,說了這句扭頭就走。

我覺得他是咎由自取,之前有女人倒追他他不要,偏偏都要美得冒泡的年輕女人。
其實追他的女人也不差。

身邊也有已婚男性友人,也規勸過他了,他就是不信邪。

一次、兩次、三次…掐指算來這是第五次…

再這樣下去,年紀也要邁入30了,想結婚?乾想吧孩子。

你是28歲男人,見過世面,吃過的鹽巴比我吃過的飯還多,想要倚老賣老?
對,我是比你小9歲,但是每每你一出狀況,兵荒馬亂之時,冷靜幫你一一處理的不是我們還會有誰?
或許你真的很大男人,但是你的個性根本不是男子漢,要名符其實,OK?

當初先愛上她的是你,一副信誓旦旦的樣子,過了三個月,馬上翻臉不認帳
當初你也知道自己愛的是個小女孩,還說不會跟他計較,到頭來整天聽你在怨懟。
聊天也盡是怨懟,一個男子漢怎麼怨懟起來比女人還要囉嗦龜毛?
我不懂我不懂,我只知道,你的報應到了,我想救你也救不了。
以為甩女人很瀟灑?你知道自己在造孽嗎?
為什麼天天長吁短嘆地哭訴著自己歹命,但卻不反省自己對同是有血有淚的根生做出那麼過分的事情?
天罰!天意!咎由自取!我愛莫能助。

你現在不改正,恐怕連下輩都要賠進去了!
28歲人了,心智卻還像8歲小孩一樣,無可救藥,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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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24 02:33
他, 36歲,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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