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走久了,很多感覺都會忘記了。 從一開始的悸動、心動、模糊的曖昧、熱情的相擁、纏綿的繾綣,到後來的平淡相對。 兩人一起走過許多陌生,變成熟悉,變成默契,變成習慣,變成空氣…。 究竟是已經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以至於感受不到心跳,還是心已經遠走到無法被發現的地方,而身體還留在這邊。 我們連去尋找這問題的答案的動力都沒有了。 到最後,是什麼讓你堅持這段感情? 友人最近要結婚了,他說:在一起久了,總要給人家一個名份。 六年,換一個名份,我不知道該怎麼衡量值不值得,或許這段感情就是個階段,是個製程。像是製麵包般,發酵了就可以出爐,擺上架兜售,或是一貫作業的罐頭工場一般,一個個愛情製品,隨著內容物食材的搭配不同,有不同的製作時間,然後出場,成為這社會櫃架上的一個商品,告訴其他眾人,我們是愛情的成品,出場年份是20XX年,製作時間是三年五年,過兩年後還會有附屬產品誕生。 保存期限,通常是寫上一輩子,但總有意外。 另一個朋友在一起十二年還沒結婚,問為什麼不分手,他說:對方很好,沒什麼理由分手,也被看的緊,沒什麼機會可以去選擇其他的,而且在一起久了,有一份責任在。 理由很完備的十二年感情,當下我卻只覺得錯愕。 十二年,是一份責任,更像是義務,一種半強迫卻不強制,無法脫離卻又沒真的綁住,矛盾的心情難以言喻,心理或許不只一次想出走,卻被一種無形的力量抓住,像是穿上制服的公司職員,不論走到那都會有一種約束力,想脫掉卻又怕找不到下一件衣服穿,光著身子在這社會遊走,不是件容易的事。 那束縛,大概是叫忠誠,然後變成一張結婚證書。 還有更多諸如此類的理由,似乎感情超過一個時間點,就會變成是某種不太像感情的東西,既不算是家人,也不太像情侶了。 那維持感情真正的理由呢? 愛呢? 是在一起久了,都不會談到愛不愛這件事了嗎? 是只有我這麼天真的認為那些在一起超過兩年以後的,都是因為很愛很愛的關係才可以在一起那麼久的嗎? 還是大家原本都知道,只是忘記了,或因為某種我無法理解的力量和轉變,而只好靠著其他理由來催眠自己堅持一段感情? 又或者是我太膚淺了,愛的理由早已經深植在他們的心中,不用跟別人解釋,也不再需要跟對方提醒說我愛你你愛我,大家心裡都會有這樣的默契,就好像從來不會懷疑有一天空氣沒有了怎麼辦一樣,而只有像我這樣愚蠢的人才會誤解他們的意思和問這種問題。 那為什麼他們在被問到這問題時,總是一陣嘆息,加上一點無奈,還有思考良久搜刮枯腸才能找到那貧乏的語詞來形容及解釋呢? 如果在多年後那未知的世界,能夠想起自己當初牽起情人那雙手的感覺,還有第一次擁抱到心愛的人的感受,以及第一次繾綣的甜蜜,對照多年後的那雙熟悉眼睛,心裡是滿滿的感動和珍惜的話。 那我想,理由就不言可喻了。 「因為我一直都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