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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起飛~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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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殺~~
作者:
夢想起飛~魔
日期: 2005.05.09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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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說清楚 自殺 壽險賠不賠?
民生報/A11版/理財熱線/莊瑞祥/報導 /2005-05-06
到底自殺有無理賠?答案是「有」,也可能「沒有」。問題出在保險法第109條的條文上。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是…,保險人仍應給付保險金的條款者,其條款於訂約2年後始生效力…」。
這種法律文章,有看沒懂,化成人人能懂的白話文,意思是:保戶投保壽險後,在2年內自殺,沒賠;超過2年自殺,就賠。
再細分保單種類,投保2年後,發生自殺,受益人拿到死亡保險金,僅限於壽險,若是意外險就無法獲得理賠。
這正是,當前壽險市場死亡理賠頗為常見的糾紛。
因為,很多人發生墜樓、溺水、一氣化碳中毒,人死了,由於沒有遺書,壽險公司認為「意外身亡」,家屬認為是自殺,由於牽涉大筆的保險金,兩造各執一詞、協調不成,最後只能訴之司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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