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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位女性被男網友性侵後,自殺!
作者: j00001a 日期: 2011.05.15  天氣:  心情:
一位女性被男網友性侵後,自殺的消息,在此再次奉勸各位網友,一定要小心!


廿二歲網咖女店員「小玉」,去年在高屏溪投河自殺,骨骸僅剩下半身,台中檢警抽絲剝繭,查出小玉竟被女網友梁春芳與同居男友簡為正誘騙性侵後,羞忿投河自盡,檢方認為兩名加害人「泯滅人性」,引用「強制性交致人羞忿自殺罪」將兩人起訴從重求刑。


檢方指出,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刑責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造成被害人羞忿自殺,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引用後者起訴被告,從重對簡為正求處重刑十五年、梁春芳十三年。

檢方說,簡為正(四十一歲)以分手為由,要脅同居女友梁春芳(卅九歲)以「雲芳」為名代覓女網友,梁女去年九月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小玉」,見她心智單純,佯稱要介紹「曾在聯合國發表過論文的海底工程師張明賢」給小玉認識,再由簡以「張明賢」的名義聯絡,邀小玉到台中玩。

小玉不疑有詐,去年九月廿日搭乘火車到台中,由梁女載往太平區租住處,當晚及隔天兩度遭簡性侵,廿一日傍晚梁女載小玉到火車站要她回家,並恐嚇小玉稱「張明賢」勢力很大,不能報警。


小玉當天向太平警分局報案,由警方陪同到醫院驗傷,小玉因大力反抗傷痕累累,指甲、頸部等都採得犯嫌所留DNA檢體;員警打手機給梁春芳,梁以錯誤地址誤導警方,使警方找不到現場,案情陷入膠著,簡、梁兩人則連夜從太平搬往高雄藏匿。

小玉遭性侵後身心嚴重受創,去年九月廿八日留下遺書寫著「內心已傷痕累累,不知要如何面對,如果再繼續我會發瘋的」後隨即失蹤。

十一月警方在高屏溪發現一具僅剩下半身骨骸的屍體,上半身及頭顱迄今未尋獲,經DNA比對確認是小玉,台中檢警查出簡、梁設局性侵,今年二月在高雄鳳山逮獲兩人,但兩人矢口否認涉案。

檢警從小玉MSN對話訊息紀錄,加上在被害人頸部等所採檢體,送鑑定後確認是簡為正的DNA,認定被害人是遭到性侵後,因羞忿騎機車到高屏溪跳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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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15 21:41
她, 53歲,新北市,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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