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一封留言看了就很生氣,留言內容關你什麼事,妳幾歲 了懂不懂禮貌,只是跟妳開玩笑的話,如果妳不想看,那就不要 回嗎,又沒有人叫妳一定要回,小姐妳32歲了,連做人最基本的 禮貌都不如我們學校的小朋友,妳當妳是林志玲還是簫薔,我看 妳都不是,妳應該回幼稚園重新讀起,不要把氣出在別人身上這 翻話是說給妳聽的,懂得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