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走何運? 台中房子經年累月漏水,兩年前和樓上調節修繕費用我願負擔一半,結果她仍不願出面處理,還揚言要我去告他,如此惡劣的態度也只能忍耐 無奈只好請房客克難一點用漏斗接至管道間排水出去 可是這樣的方式總是治標不治本,相對的長期下來滲水也會滲至樓下住戶去 樓下向我反應,要向我索賠,我真的哭笑不得啊!我屋內的損失人家不理睬我只好自己塗牛屎,你的損失你去向樓上討去或去向主委說去 就這樣鬧到管委會那兒去,管委貼出公告樓上漏水戶不處理及判定是她家的熱水管漏水... 結果呢這位小姐總算出面了,竟在大廳大鬧起來要主委撕下來不從還敲破玻璃門又揚言要告管委會毀謗她名譽.....到最後只好走司法程序三方面的人至調節委員會那兒去 其實我是最無辜的受害者,竟莫名奇妙惹上這場風波,不想理都不行,她就是要逼我出面 還寫了存證信函來,為了觀測漏水現像她把房客趕走賠一個月租金及她的房貸都要叫我埋單 ,豈有處理b-(就這樣在電話中和她大吵一番,還說如果我去告的話也不見得贏,根據大廈公寓管理條例,樓層之間漏水上下樓本各自負擔,這是常識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