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家醜外揚」老婆三十七 一衝進書房,乍見到許久未見的孟蓁,不知是他的錯覺,還是他真的思念她得緊,「你變漂亮了!」 這可是發自內心的讚美,當下讓孟蓁的表情緩和了,可下一句話,他實在不該脫口而出的! 「不是聽說你因懷孕而超重,還被醫生嚴正警告嗎?」 如果他這話是在她因過胖而被醫師警告時就說,那她會原諒他,至少表示他還關心她;但他卻是對著現在身材曼妙的她說,讓她有種被奚落的感覺。 因為很生氣,孟蓁在回話時帶著嘲諷,「謝謝你的不關心,但我已經熬過那段非人的生活。」 然後立刻切入主題,「請別跟我話家常,我還要去照顧寶寶呢!就直接簽離婚協議書吧!」 孟蓁也把事情想得太過簡單了,她真以為有律師作證,她今天就能從已婚婦人變身為單身女郎。 閔翊寬這才想到,他竟然連自己孩子長得是圓是扁都不知道,就被逼來談離婚。 於是他也擺出公事公辦的模樣,「好,我們不囉唆,直接談談我們的婚前協定。」 「不,」孟蓁笑得好開心,「你說錯了,現在是要談離婚。」 「不,你才說錯了,」她竟然這麼急著要跟他離婚,讓閔翊寬也氣炸了,「我們當然得先談婚前協定。」 孟蓁怔傻的看向律師團,只見他們各個面容嚴肅的一起點頭。 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她也不怕,「好,就談婚前協定。」 閔翊寬從律師那兒取過自己那份合約,指著其中第三十八條對著孟蓁說:「請看清楚這上頭的條文。」 有什麼好看的!她為何要隨他起舞,他要她看,她就看?那她豈不是太沒原則了?「我不想看,你念給我聽就行。」 閔翊寬配合她,開始朗讀,「女方得自提出離婚要求後,繼續跟男方一起生活一整年,以確定男方之缺點確實是絕對無法忍受。」 這……什麼時候加上去的?她怎麼不知道有這一條?! 「什麼叫一起生活一整年?」該不會是她所想的吧? 律師團中的其中一人得到閔翊寬的暗示,出言解釋道:「就是自今日起,因女方已提出離婚要求,故,必須與男方同住。」 不!她寧可去死。 「女方若是不從,」律師繼續念完,「即自此刻起,喪失再提離婚的權利。」 那……她會努力跟他過完這一年的。 孟蓁雖然滿心不悅,但她一時也找不到自己的那份合約,只得退而求其次,「至少讓我看看婚前協定裡是否真有這一條吧!」 如果是加在後面,那絕對是作假。 可當她看完整份婚前協定,才知道自己當初根本沒弄懂這份不平等條約,「請問一下……什麼叫作當離婚生效後,所有女方承接男方的任何饋贈都不得帶走?」 那她先前近一年的時間,從閔家人身上A來的……不,該說是閔家人自願送給她的每項禮物,難道都得退還嗎? 這怎麼可以!那她離婚後怎麼過活? 閔翊寬發誓,要不是孟蓁念完這款條文後,臉上的表情根本就跟被鬼打到一般的驚駭的話,他也不會恍然頓悟。 他記起在婚禮之時,她跟他要錢的模樣…… 他記起他媽提及,她好像將所有的禮物都放在保險箱裡。 原來……她是心存不軌啊! 那他很樂意跟她解釋這一條條文,「就是說,如果我不同意的話,一旦離婚,你目前所收到的禮物全都得繳庫。」 她抓住他的語病,「那你同意的話……」 「你才能帶走。」他將話說完整。 「吁~~」她吐出一口長氣,「那就好。」 但他打破她的想望,「可我是不可能同意你離婚的。」閔翊寬將話說得斬釘截鐵。 「為什麼?」孟蓁不服氣的質問:「你又不關心我們母子,有什麼權利綁住我們?!」 「這是你自己願意接受的!」不是他不給她面子,她現在擺出一副受害者的模樣是幹嘛?他倆的行為明明稱得上是各取所需啊! 孟蓁被他駁得無法回嘴,只好小小聲的嘟囔,「好啊!如果以後沒錢的話,最多再嫁一次……」但第二次,她非找個律師一起去幫她談條件不可。 她不會再被騙第二次了。 可閔翊寬聽到她的嘟囔,當下氣急敗壞的對著她大嚷,「你說什麼?!」 她一再嫌他,他都忍下了,現在她竟然在他倆婚姻尚未結束,就嚷著要去嫁別的男人?! 一想到她有可能躺在別的男人懷裡,閔翊寬氣得只差沒七竅生煙。 「有膽你就給我試試看!」他直衝到她面前,激動的捏緊拳頭捶在她面前的檜木桌上。 那力道之大,立時讓桌面凹了一個洞,足見他有多生氣! 然後不顧孟蓁嚇得不敢看他,閔翊寬撂下一句狠話,「我死也不會跟你離婚的!」然後便衝出書房。 辜祐軒眼見好友情緒失控,什麼也來不及說,只能跟著衝出去追他。 律師團見狀也魚貫地走出閔家書房,獨留孟蓁一個人待在現場。 孟蓁瞅著閔翊寬離去的背影,感覺他像是真的很受傷,久久才發出聲,「什、什麼嘛!自己怎麼對人不檢討,卻只會將錯怪在別人身上!」 她才不想理他呢! 但,她會乖乖依約再跟他度遇一年的,可她絕對會跟他「相敬如冰」,她發誓。 「是因為你撕開了阿寬心底的傷疤,他才會那麼激動。」閔媽媽不知何時來到書房,一臉難過的對著孟蓁解釋,「那孩子在感情上曾經受過重創。」發表人空洞~~~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