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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國曾跟美食沾不上邊
作者: 輕舟 日期: 2012.01.18  天氣:  心情:
法國曾跟美食沾不上邊? ‧葛蘭姆.羅布 2012/01/16
對於過去冒險闖入巴黎以外地方的觀光客來說,真正道地的法國味是已走味的麵包。走味的程度,反映燃料可取得的難易。
【前言】
對一位外國人或觀光客來說,什麼是法國人?戴高樂曾說,「怎能指望人治理有兩百四十六種起司的國家」,這樣的法國又是怎樣的法國?旅居法國十多年且從事法國文學寫作、教學的英國人葛蘭姆.羅布,藉著騎單車發現了一個非典型的法國,一個巴黎之外的法國。不同於正統的歷史寫作,羅布寫出一本介於歷史、民俗人類學與旅遊指南的奇書。

法國曾跟美食沾不上邊?

另一項民生大事,涵蓋的內容太廣,恐怕要一部百科全書才能勉強道盡。但那部百科全書會把大部分篇幅著墨於罕見、例外的事物上。標準餐飲太泛泛,沒有人提,除非實在難吃得可以。十九世紀初的小說,為何通常將大餐和(往往與大餐同時出現的)狂歡之類特殊活動等量齊觀,原因在此。

少有人料到法國有朝一日會成為美食觀光客的聖地。過去,除了有錢人家和一些餐廳,食譜很罕見。法文的recette(食譜)一詞起初指的是藥物的調製方法。大部分流傳的「食譜」是巫術療法—「將鴿子從中間剖開;取出心臟;將心臟放在小孩頭上」,諸如此類—或農民智慧的片斷。在魯西永,有人認為鴨子會說「Naps! Naps!」,因為鴨子搭配蕪菁(加泰羅尼語稱之nap)最美味。那些把吃得飽飽視為飲食最高享受的人,似乎未把心思放在有趣的食物組合上。有個故事說到四名來自布列塔尼地區聖布里厄(Saint-Brieuc)的年輕男子,各逞天馬行空的想像,討論各自想吃的東西。第一個想吃特別長的臘腸,第二個想像用「腳趾般大的豆子」和培根一起烹煮,第三個挑的是如海洋那般大片的脂肪,用巨杓舀起最精華的部分享用,第四人則抱怨他們「把世上最好的東西都挑走」。

如今許多法國城鎮以「傳統」地方美食來推銷自己,而那些美食大多只是安肚香腸(andouilee,「是種熟食,把豬或野豬腸子切碎,加上大量香料,再灌進另一個腸子裡」)的一種。現代各式大同小異的安肚香腸,一如蘇格蘭的肉餡羊肚,都只是裝模作樣地將過去的香腸做精緻改良。在過去,氣味辛辣的安肚香腸絕對是難得吃到的東西。對於過去冒險闖入巴黎以外地方的觀光客來說,真正道地的法國味是已走味的麵包。走味的程度,反映燃料可取得的難易。一八二○年在圖魯茲出版的一本鄉村建築手冊,提到公共爐子應大到可以在二十四小時內烘焙出一星期所需的麵包。在阿爾卑斯山區,會一次烘焙出足供一年食用、有時兩或三年食用的麵包。至少會有一次,把烘焙出的麵包吊在冒煙的火上烘乾,或在太陽下曬乾。有時,所謂的「長條形麵包」只是用大麥和豆粉製成的薄餅乾。為便於入口,改善其顏色,居民會用白脫牛奶或乳清軟化麵包。有錢人用的則是白葡萄酒。

這就是烘製麵包者吃上一整年的麵包,硬如石頭,不受天候影響,能帶著遠行。較硬的麵包從貯藏處拿出來時,硬如化石,得用榔頭敲碎,跟著一些馬鈴薯,或許也加牛奶調味,煮上五次。大部分旅人一想到吃當地麵包就怕,於是改吃自備的餅乾。在奧佛涅地區,居民用黑麥粉加麥麩,製成濃黑的黏稠食物,食用時配水和乳清好入口。在玉米漸漸取代小米的西南部,麵團切片,然後油炸,或放在灰燼下面燜熟。配上鹽醃沙丁魚或蕁麻湯,它曾被視為是人間美味,但只有每天吃的人這麼認為。

在美食貧乏的省分,當觀光客狼吞虎嚥當地兔肉和雞肉時,或許會覺得自己受剝削,但他們所享用的食物,通常已經遠比當地人豐富了。在法國許多地區,過去只在特殊場合吃肉。一八四四年官方派往的調查團就發現,儘管安茹運送數噸的肉到巴黎,但當地人幾乎吃素。正餐吃的是麵包、湯(甘藍、馬鈴薯或洋蔥)、一份蔬菜、一顆煮熟的蛋。一年的菜單裡,可能還包括偶爾才吃上的一塊乳酪、冬天時的一些堅果、禮拜日會用點加鹽豬油改變一下麵包的味道。

地方上吃的肉不必然來自農家院子或牧場。唯一不會被吃掉的大型動物,就是惹人反感的狼,但饑荒時例外。在勃艮第地區,有些人認為狐狸是美味佳餚,「前提是在結霜時,掛在園子裡的梅樹上兩星期。」莫爾旺山區和朗德省的居民則會吃紅松鼠,這種松鼠性情溫馴,老人家用棍子就能將其捕殺。土撥鼠有冬眠前清光腸裡穢物的習慣,在阿爾卑斯山區,居民會將牠們扯出地洞煮熟,有時泡在水裡二十四小時以去除麝香氣味。土撥鼠肉質油膩,嚐起來微微帶有煤煙的味道。其脂肪可以用來抹在患風濕的手腳上,以及用做油燈燃料。在庇里牛斯山區,熊有時候會吃人,但要到觀光客開始嗜吃珍奇山產之後,才有人吃熊。一八三四年一本介紹圖魯茲和其周圍的指南建議,「偶爾有熊被殺,可吃到用熊肉做成的牛排(原文如此),味道甚佳。」

最初,很難理解過去的人如何靠傳統日常食物活命。在貝桑松度過童年的社會主義革命分子普魯東聲稱,他家平常吃烤過的玉米粉(gaude)、馬鈴薯、蔬菜湯,吃得「又高又壯」,但以這些食物為主食,大概會長不高且體弱多病。在回憶錄或遺囑「撫養費」(pensions alimentaires)裡提及的許多日常飲食,缺乏維生素和蛋白質的攝取,久而久之會要人命。在某些例子裡,熱量幾乎全來自做成麵包的穀類食物。但研究證實,普魯東也和他所照料的乳牛一樣,一天裡有許多時間在嚼食植物,用玉米、嬰粟籽、豌豆、匍匐風鈴草、波羅門參、櫻桃、葡萄、玫瑰果、黑刺莓、黑刺李祭五臟廟。在法國境內較溫暖的地區,拿來打牙祭的食物營養成分可能比較高。在亞維儂附近,佩迪吉耶(見第八章第?頁)大啖梨子、葡萄、杏子、無花果,還有許多種他已無法用法語講出名字的野生水果。一八六二年全法國有超過三百萬個蜂巢(每十三個居民有一蜂巢),表示當時的日常食物並非總是如今人印象中那麼貧乏。在菜色單調的地區,將榅桲裹上蜂蜜,再放在餘燼裡烤過,可能就是令人難忘的美食。在工業式農業使穀類席捲全國之前,可食植物和動物的種類和數量都較多。伊拉提森林那位健壯的野人,似乎一直是個素食者。在聖塞爾南(Saint-Sernin)附近被捕的「阿韋龍的維克托」,可能吃過雞肉、鴨肉、淡水螫蝦,但大概沒吃過如今聖塞爾南旅館「野小孩菜單」(Menu de l’ Enfant Sauvage)上所列的其他菜(羅克福爾乳酪、舒芙蕾凍糕、胡桃酒)。一七三一年在香檳地區松吉(Songy)附近被人發現的野女童蔓米(Memmie),靠生吃兔肉、青蛙過活,她也吃樹葉與根莖,會用結實的拇指、食指到處挖。

如今,觀光客到富饒的農業地區旅遊,吃到的卻是牛排薯條和淋上點油的乾枯萵苣,店家也絲毫不覺有對不起的意思。這種現象其實是百年來所造成的結果。隨著鐵路將觀光客快速送到鄉間,將農產品送往城市,法國的美食地圖似乎頓時生機勃勃。在巴黎雜誌上撰寫地理文章的作家,對各地區的特色美食猛流口水:來自伊錫尼(Isigny)的奶油、科佩伊的蘋果、蒙莫朗西(Montmorency)的櫻桃、拉翁的朝鮮薊、第戎的芥茉和黑醋栗甜酒(cassis)、佩里戈爾的松露、圖爾和阿讓(Agen)的李子乾、巴約訥的巧克力。這些特產裡,有一些名產並不能代表一個地區的精神,只是反映了某食品雜貨店的宣傳技倆。

過去,它們鮮少出現於觀光客的餐盤上,且未必可在該地區吃到。第戎地區原本並不盛產黑醋栗,直到一八四一年,當地有位富創業心的咖啡店老闆到巴黎考察市場,注意到黑醋栗甜酒很受歡迎,開始把他自產的黑醋栗甜酒當該地特產推銷,第戎才開始盛產。在種葡萄兼釀葡萄酒的地區,好葡萄酒往往反而難尋。法國葡萄酒的鑑賞家,在倫敦、巴黎或圖爾(因有大量英格蘭僑民),比在法國鄉間收入更好。在法國鄉間,喝得起葡萄酒的人,用餐時較喜歡搭配渣釀白蘭地(eau de marc,用釀製葡萄酒過程中留下的糊狀葡萄渣提餾出的烈酒)。

被餐飲業者和雜貨商運到巴黎銷售的食物,創造出鄉間虛幻不實的形象。在帕莉塞夫人(Mme Pariset)《家庭主婦新完全持家手冊》(Nouveau manuel complet de la mâitresse de maison,1852)的食譜一節中,主要材料顯然在巴黎的一般家庭裡就有,頂多請女僕到中央市場去採買。她的食譜要人用來自艾克斯的橄欖油、勃艮第的玉米粉、布列塔尼的去殼燕麥,史特拉斯堡培根和格呂耶爾(Gruyère)乳酪,不過食譜裡的菜—相當樸實的蔬菜燉肉和用大量甘藍菜煮的湯—不是發源自法國鄉間,而是來自「最上等的餐桌」。

最上等的餐桌幾乎全在巴黎。據說,一八八九年,巴黎市內每一百家餐廳才有一家書店。「巴黎的牙祭之旅,在過去大概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如今卻幾乎和環遊世界一樣久。」許多「地方」美食是從巴黎傳到地方。農民小說家紀堯曼(Émile Guillaumin)筆下的波旁內一家人,看到來訪的巴黎親戚蹲在池塘邊,抓起青蛙丟進袋子裡,大為驚駭(一八八○年):「沒人知道怎麼料理青蛙,侄子只好自己煮煮看。」

外國觀光客入境百年之後,才有大批法國男女開始親自去發掘法國。但即便如此,大部分的饕客仍偏愛到巴黎餐廳探索各地美食。有個法國人當時就做了一趟最啟發人心的發現之旅,就是大仲馬一八六九年在布列塔尼北海岸羅斯科夫的旅行。當時羅斯科夫是法國西部商品蔬菜栽培業的龍頭城市。一八六○年代,每年有數百艘船載著洋蔥和朝鮮薊離開這小港到英國,顯然是因為曾經有個大膽的傢伙在倫敦拿著「英格蘭洋蔥不好」的板子,結果成功將洋蔥銷售出去。不過當大仲馬定居羅斯科夫寫《菜餚大辭典》(Le Grand Dictionnaire de Cuisine)時,靈感多得自想像力,而不是食物:「盛產魚,但此外沒什麼東西:硬如子彈的朝鮮薊、水水的菜豆、不新鮮的奶油。」他的廚師瑪麗事前就斷言,這次遠行只會空手而回。她忿忿離開,回去可發現並享用到法國所有奇特美食的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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