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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門神
作者: 吃喝玩樂~~華哥 日期: 2010.11.26  天氣:  心情:
我的外表雖談不上溫文儒雅,但也搆不上凶神惡煞之流,頂多只是看來比較嚴肅而已

每次的聚會,我總是會場來回穿梭,所以有人戲稱為我是"圍事",可是我可沒收保護費啊

可能我比較在意聚會的品質與參與者的人品,也相對的有點保護朋友的味道

對於看不慣的人跟事,我會適度的讓當事人或主事者知道我的想法,藉機做深入的溝通

所以"門神"這封號不逕而行,被人當成門神並沒有不尊的味道存在,相對的我個人會認為

是一種肯定跟信任,只是所謂的門神何者該管,界線跟尺度又是什麼?


門神通常擋的是凶神惡煞,擋的是狗屁倒灶的事,對於善男信女一點約束的力量也沒有

可是門神好像做得有點逾越"權責"範圍了,該管的該提醒的,都有發揮應有的功能

對於公領域部份,任何的作為都會多少為自己帶來一點掌聲,所以掌聲容易讓自己

迷失,總認為每個人都會認同,也能接受,所以漸漸的把觸角延伸到屬於比較私人的

領域,正因為思慮不夠縝密,反到讓自己陷入另一種迷失中而不自知

既是私領域,就常會是不足為外人道,或是臭不可聞的......

我們看事情無法面面俱到,往往只接觸的點或面,再用自己狹隘的邏輯去評判

即使自己的觀點是對的,要不要出手,該不該出手,這就夠讓我們思前度後

而舉棋不定了,現在我略微整理,大概也理出一些頭緒了,私領域的部份因事涉私德

所以能不管的,盡量不要插手"有功沒賞,弄破要賠"這年頭不要光想那些虛有的

頭銜跟掌聲,明哲保身比較要緊,不要在自作多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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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27 09:22
她, 59歲,南海諸島,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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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6 16:05
她, 68歲,桃園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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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6 12:56
她, 55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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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6 12:08
她, 5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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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6 11:21
他, 73歲,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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