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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做人如能厚道點就不會有太多紛爭
作者: Amy 日期: 2011.02.18  天氣:  心情:
         由車禍這件小事故,我只是覺得有時做人應該厚道一點,別總為了爭一點小利就失去了人性本來善良的一面,本該沒什麼大不了的事,賠錢了事,大家好談嘛!總要把它搞得那麼複雜,弄得天翻地覆擾民又傷財才甘願,真不知這到底有何意義,擦撞的事本就是大家都不願意,也不是故意,人總有不小心的時侯,更何況是大年初一車子多,難道就不能原諒嗎?非要搞得交通大亂~唉呀~又何必趁此機會大撈一筆或爭得一絲小利,這又有何意義呢?
     通常我對這小事故處理的的方式:
     曾經有一次騎機車被一輛急著闖黃燈的計程車給撞倒了,倒下時腳被機車給壓著好痛,當時自以為腳斷了,後來經那位司機扶我起來送我至台安醫院掛急診,照了x光片後,幸好沒骨折也沒斷,只是一些些黑青及擦傷,算來不算大傷,司機也留了電話給我,後來休息大半時間自認還可以走,就又騎著機車回家,隔天才覺得全身酸痛,整整貼了三個禮拜的藥膏~同事看了我痛成這樣還罵我笨~我只能自認倒楣,從也不會因此會去想要占對方的便宜或得到任何利益.
       還有縱使我的車被後車稍微碰撞了一下也像這樣一點點擦傷,也會覺得無傷大雅也無大礙直接跟對方說沒事,就各自開走了.
      一個多月前我大嫂被人撞了,也說沒事就讓對方走了,結果回來胸腔痛了三個禮拜
諸如此類的事,都算是小小意外,只要人仍平安就好,我們從不會想趁機撈人一筆的心態,但是~就是想不通,偏偏我們小車撞人家車保險桿對方總是要開價幾萬塊然後再喊到八仟元才了事,難道這就是常規嗎?或姪兒只是要從內側切到外側準備右轉又不小心撞上了,結果也賠得很離譜.
      現在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幸好拜資訊網路科技發達所賜,一位好心人事陳先生提供我寶貴的處理方式,讓我能有個方向知道如何來解決這件事
     謝謝住在板橋的陳先生~在此再一次向你致意.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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