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3830
 ~*無名*~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詐欺>"<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反應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駝鳥管理員
作者: ~*無名*~ 日期: 2006.12.20  天氣:  心情:
  進公寓三年多,會留下來是因為捨不得在這裡得到的友誼,當有一天,這些朋友們漸漸的厭倦了之後,是不是公寓只能靠誘拐新人加入VIP才能繼續經營下去?其實~現在就幾乎是已經走到這步田地啦!

  昨晚公寓一個錯誤的決策造成多少人的不滿?一篇一篇的抱怨謾罵在多少住戶的日記本裡出現!一篇一篇不滿的留言反應給管理員,得到的卻是千篇一律的制式回覆!完完全全看不到公寓的誠意在哪裡?!難道連簡單的一則公開道歉跑馬燈都做不到嗎?只會偷偷摸摸的把昨天的留言全部自動刪除,而不小心上當受騙做了回覆的就當作是沒事發生一樣繼續讓留言存在(其實是已經賺到點數啦= ="),這種駝鳥心態叫我們這些優質VIP住戶情何以堪啊!!!

  已經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反應給管理員了!猶記得公寓草創初期,透過大量的垃圾廣告信件來吸引會員,我也很單純的一步一步踏入公寓設下的圈套,曾經因為公寓的會員素質不差而在日記上公然讚美過!反觀現在..........卻是一切向錢看,只要肯買點數的就是大爺,素質參差不齊的問題就先丟一邊去吧!也曾經為了讓公寓變得更好而向管理員反應,得到的回覆卻永遠都一樣=>死不認錯!這也就是我寧願把問題寫在日記上而不想提出建言的原因!

  公寓會有今天這樣的規模其實很多人功不可沒,簡單舉個例子:2年多前,bebe與深藍在公寓發起救贖行動,大量發送超過1000則以上的留言,只為了一個素昧平生的癌症患者=盈盈.(據聞2位還因此還被管理員警告留言次數過多= =")接著盈盈姐因為網路的恩情勇敢的抗癌而找到生命的第二春,接著小馬哥發現此一故事而計畫幫盈盈出書,接著公寓不斷的因為盈盈上了媒體,甚至到現在沾盈盈姐出書的光而獲得了免費廣告的效益!飲水思源,如果不是當初的bebe與深藍,會有今天的公寓嗎?試問公寓給了2位什麼?免費點數?對不起,沒有!一年VIP?對不起,沒有!免費個人造型,特殊家具,免費飼料,通通都沒有!通通都沒有!!!

  我們知道年輕人創業不簡單,於是每年花750元續約支持,但卻得不到我們想要的優質網站!現今很多免費的部落格在彼此競爭之下,提供給網友使用的容量不斷增加,使用介面也不斷推陳出新!一樣是以文會友,一樣可以耕耘自己的一片天地,公寓要是再不知長進,不思悔改,要是再這麼自私自利,這麼死不認錯,倒不如轉移陣地算了!!!


以下是轉貼日記  希望大家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氣死我了啦 >"<
---------------------------------------------------------------------------------------------------------
既然有失公平及侵權的問題  一直沒有公開致歉!

都只在小巷子應住戶留言貼上一致的回覆~

但是...不是要咄咄逼人   而是關於版面怎可以因為轉達方面失誤  就到版裡私自留言?


目前雪只想到幾個可以做的事情提供大家參考:

1.在還未澄清事情跟公開道歉之前   有怨氣的朋友不妨先暫時不要購買公寓的任何東西 (也就是別再花冤枉錢了!)

2.既然從以前就經常聽見寓友收到管理員的回覆表態  多數敷衍ˋ推卸責任, 能不能大家考慮越級呈報呢? 一人一封信寄到公司 (如果雪沒搞錯  應該是最底下的:尚凡資訊公司  )

*信記得copy一份存底*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70號11樓-3
公司電話:(02)2392-0407
公司傳真:(02)2392-7837
營業項目:愛情公寓社群網站提供線上交友服務、網路日記、個人站台、個人留言版、聊天室、個人造型精靈。
問題反映:愛情公寓客服中心或愛情公寓客服專線02-2394-3881 

3.在一切都還未尊重回應之前  日記及日記回應請繼續團結支持下去  因為就算朋友要離開也不妨為以後這裡的朋友著想  算是因著這個機會謀福利吧!  (其實這是客氣的說法...嚴格說應該是oxoxox)



你們認為呢?   (底下回應結果:請把信先寫好  大家統一在下星期三12/27同時寄出 打鐵趁熱嘛!寫封信就像留言一樣簡單  只是表達你在公寓遇見的不平等待遇...尤其是最近交換禮物這件事,一定要寫上喔! 團不團結 就看這次了!)


(此篇日記可以複製或轉貼....傳出去吧!)



標籤:
瀏覽次數:509    人氣指數:22129    累積鼓勵:108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詐欺>"<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反應
 
住戶回應
 
時間:2006-12-22 21:59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2 21:25
他, 81歲,台中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2 21:20
他, 81歲,台中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2 18:46
他, 51歲,高雄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2 07:28
她, 99歲,中南美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1 22:14
他, 81歲,台中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1 22:10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1 22:09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1 21:28
他, 81歲,台中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12-21 21:20
他, 81歲,台中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3 4 5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