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
趁著家父不注意,
偷偷把鴿子用機車載來高雄宿舍..
當然,
這有點像小偷的行為,
不足寓友們效法,
但是,
一想到再過一陣子,
這兩隻鴿子就要送去田裏被蛇吃,
說什麼我都不能接受...
仁和孝,
最後,我選擇仁,
變成不孝..
這中間必然著有說不出的委屈,
要是真的親子溝通可行,
我又何必做這種儍事..??
唯一無憾的,
是我有事先告知家母,
家母說:要是鴿子生蛋,
記得要拿走蛋,
不要讓它們再繁衍下去..
說得也是,
在房東這裏,
先是養狗,
再來是養貓,
現在莫名其妙,
又再養鴿子,
換是寓友是房東,
也一定看儍眼….
心想:這裏簡直不是宿舍,
快變成動物園了…
當然,
我有我的苦衷…
回想到下午收拾工具,
整理環境時,
看到鴿子底下舖的報紙,
又濕又髒..
我想:去買一個新的底盤,
來裝這些糞便,
應該比較好..
結果,
我買了大一號,
拿回家,
問問家父,
家父看了很生氣,
居然抬腿把底盤踢飛,
讓我覺得莫名其妙..
我說:
不合用頂多叫我,
拿去換就好..
何必要把它踢飛?
把它弄成髒髒的,
讓我連向店家更換的機會也沒有,
這麼對嗎?!
家父很生氣說:
有什麼不可以..
再過幾天就要把它們送回租賃的田裏!
聽了我都覺得無理..
以前還小,
判斷力,思考力,獨立能力不足,
什麼事都由家父做主,
即使不合理,
我也只好忍受..
但現在,
再發生這些不合理的事,
我已經能清醒的判斷,..
尤其是涉及動物生命的事,
更是輕率不得…
既然要養它們,
就要給它們一個安全的家,
把它們丟去田裏,
不管死活,
給蛇當食物,
那算什麼愛護動物..?
所以,
我堅不退讓…
因為,
這次鴿子是用偷來的
所以日記命名為”非法正義”
ps: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不合情理,沒有遠見的做事方法,
要如何讓人跟隨到底?
明白其中差異..
就明白這四十多年來,
我所受的委屈,
當然,
面子還是要給..
但長大的我,
對"正義"二字,
却有著不同的詮釋和堅持....
(今天相簿中有鴿子新家照片,
第一次養鴿子,
歡迎寓友提供意見給我..
不消說,
這一對鴿子,
我沒有打算吃它們..
讓它們平平安安活到老就不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