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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頑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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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女人要嫁給「房子還是愛情」
作者:
老頑童
日期: 2010.10.15 天氣:
心情:
在現在的快節奏生活中,女人到底要嫁給房子還是愛情?
十六的女孩兒,在幻想愛情時,希望能遇到一位白馬王子,最好善言談,還要有一技之長,比如打籃球;
二十六歲的女人,在期盼愛情時,希望能遇到一位既懂浪漫又懂得生活的男人,最好長得順眼,還要會賺錢,比如可以用金錢購買來無限的驚喜;
三十六歲的女人,在渴望愛情時,希望能遇到一位懂得體貼又有經濟實力的男人,最好脾氣好,還要會料理家務,比如做飯;
四十六歲的女人,在面對愛情時,希望能遇到一位老實本分又沒有家庭負擔的男人,最好身體健康,還要有些愛好,比如書法;
五十六歲的女人,在繼續愛情時,希望能遇到一位性格開朗的男人,最好有退休金,還要懂得養生之道,比如堅持散步;
六十六歲的女人,在延續愛情時,只希望能遇到一位身體健康的男人,最好會照顧人,還要記性好,比如知道救心丸放在哪裡……
不同年齡段的女人,對愛情的看法不同,賦予愛情的現實意義也不盡相同。
當一個女人找到了另一半,開始幻想婚後生活的時候,現實就很實際地擺在了愛情面前。
女人想背靠大樹好乘涼,大樹要枝繁葉茂,這樣依靠著才會踏實,有保障。
「我要找個有經濟實力的男人」——大概是每個女人在遇到愛情前的潛台詞,即使是一個對物質慾望不高的女人,她也不希望婚後睡馬路、吃不飽、穿不暖……
當下,衡量一個男人是否有經濟實力,最好的手段莫過於去看看他的房子,看他使用什麼交通工具,瞭解一下他的存款,再有就是確定一下他目前的工作是否有發展前途……
當房子、存款、前途都沒有的話,那麼愛情在現實面前就會變得蒼白無力。
當然,也有例外,女人們永遠願意相信真愛是存在的。
今天的兩位被訪者,有著截然不同的愛情經歷,但目前的狀態卻是相同的——依然單身。一個為了愛情,一個為了房子。
一個因為年齡無法再繼續等待,一個為了避免經歷節衣縮食的生活。
……
於是,分手的一幕就上演了。
我愛他 可我不能再等待
起因
知美結過一次婚,後來因為丈夫有外遇又離了。這期間,她認識了一個比她小7歲的男人志飛,兩個人由最初的互相吸引,到無話不談,到最後成
為了一對互相愛慕的人。
離婚後,知美就和志飛生活在了一起。志飛很愛她,對她的孩子也很好。知美也很愛志飛,用盡全力疼愛著這個單純專一、重情重義的男人。他們都一度忽略了橫亙在他們面前的現實問題。
志飛是個容易滿足的男人,他不在乎知美比他大7歲、結過婚還有一個孩子,他一心想要娶她。可是,他的家人卻未必能夠接受知美,為此,志飛一直不敢告訴家裡他和知美的事。他想等自己奮鬥出個樣子的時候再對家裡人挑明,可這一天什麼時候才能到來呢?
知美確實是愛志飛的,她也想等到可以和志飛結婚的那一天。可她已經32歲了,而志飛剛剛25歲。如果他三十幾歲才成功的話,那時知美就已經四十多歲了……
知美終於屈服於時光的無情,她不想再等下去了。
記憶深處
知美結婚很早,年輕時不懂什麼是愛情,糊里糊塗就把自己嫁了,很快就有了孩子。結了婚,老公仍然像蝴蝶一樣在花叢中飛舞,時常獨守空房的知美一肚子苦水,她只對志飛說過自己的心事。
第一次結婚完全是我自己任性的結果。那時候我爸媽都不同意我和我老公結婚,他們說這個男人靠不住,太花心。可我不聽,認準了非要嫁給他,誰勸也沒用。我媽問我:「他到底哪兒好?沒文憑、沒工作,只會圍著女孩子轉!」
「他對我好,會哄我,帶我玩兒。他說他會一輩子愛我!」
「光『愛』有什麼用?『愛』能當飯吃嗎?總有你後悔的那一天!」
「我愛他,他也愛我,我就要嫁給他!」
我和家裡人像這樣不知吵過多少次,我還搬去和他住在了一起。父母實在沒有辦法,只好同意我嫁給他了。
結婚之後,老公也對我好過一陣子,畢竟我對他那麼死心塌地,他也是很感動的。後來,有了孩子,家務瑣事就多了起來。我對老公的要求就不僅僅是說些甜言蜜語和送送花那麼簡單了,我希望他能找個正式工作,多賺些錢養活我和孩子,希望他能經常待在家裡幫我照看孩子、做家務,希望他能多負起一些男人的責任。可是,老公已經習慣了拈花惹草的生活,他說他不可能為了一個女人而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哪怕這個女人是他的老婆。
他說:「我娶了你已經對你夠好的了,有多少女人想做我老婆我都沒答應,你不要不知足。」
老公依然每天流連在外,過著他喜歡的充滿激情的生活,家只是他偶爾回來休息的旅店。他給家裡的錢很少,有時根本沒有,我只好一個人想辦法把孩子拉扯大。
但我還在愛著老公,他畢竟是我的初戀,只要他不說離開我,我就不會離開他。再說,當初為了嫁給他我和家裡鬧成那樣,我也沒臉離婚,再回到娘家去。
孩子大一點之後,我把孩子托給父母,出去找了一份看櫃檯的工作。日子就不鹹不淡地過著,可我心裡卻越來越苦。老公越來越不在意我和孩子、不在意這個家了,這樣的老公有還不如沒有。我感覺自己的幸福正像時間一樣飛速逝去。
我相鄰的櫃檯是個小伙子在照看,人很厚道,經常主動和我說話。他就是志飛,那時他叫我「姐」。他是個又勤快又善解人意的孩子,有時看我不開心,就關心地過來詢問,家裡給他做了什麼好吃的,他也拿來給我嘗嘗。我很喜歡他,有時也做些好菜給他帶一份。一來二去,我們就成了關係不錯的姐弟。我的心事不能對自己的親人說,我怕父母罵我「活該」,更怕他們為我傷心著急。我也不願對自己的朋友和同學說,怕丟臉、沒面子。我只有對志飛才能說說,稍微排解一下鬱悶的心情。志飛是個很好的傾聽者,他常常一言不發聽我一口氣講完,然後再好言勸慰。這讓我非常感激。
開始,知美和志飛以姐弟關係相處著,相安無事。因為每天都能碰面,他們的感情越來越深,愛情是不知不覺走進彼此心裡的。但在知美離婚之前,他們都沒有跨越那一道防線。
志飛的存在讓每天枯燥的生活變得好打發了許多。我的心裡除了老公和孩子,又多了一份牽掛。每天出門去上班的時候,只要想到有志飛陪我說話解悶,寂寞的感覺就減輕了很多。
一開始,我真的沒有往別處想。志飛比我小太多了,我只能和他做姐弟,他還是個需要人照顧的孩子。就因為確信我們之間不會有什麼,所以我才放心地任由他靠近我。我忽略了志飛那比年齡成熟得更早的心智,也忽略了自己是一個需要安慰的女人。
志飛對我的態度越來越熱情,他不善言談,但做的事情總是非常令人感動。每天早晨,當我來到櫃檯的時候,一杯散發著熱氣的茶水已經擺在那裡;中午,當我忙於應付顧客的時候,他已經把午飯為我買來,悄悄放在我的手邊;臨下班的時候,他會默默地等著我一起走……我們之間已經熟悉得只要一個眼神、一個手勢就能明白對方的心思。令我感到不安的是,志飛的眼神越來越讓我忍不住心跳。
對所有這些,我一直裝聾作啞。我不想耽誤志飛,但也不捨得放棄他。說心裡話,我是自私的,明知道自己和志飛不合適,應該和他保持距離,最好遠遠地躲開他才對,可他給我的那種久違了的被愛的感覺,卻吸引著我想要和他靠得更近。
我一直在心裡掙扎,志飛彷彿也明白我的心思,但他從不逼我,一如既往守在我身邊。我們就這樣心照不宣而又若即若離地度過了兩年時間。
老公對我和志飛之間的事一無所知,他也不關心我的一切。他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後來就發展為夜不歸宿,回來的時候身上總帶著別的女人的氣味。我和他吵得已經沒有了力氣,當有一天,老公告訴我,他「愛」上了別的女人,比我年輕,比我漂亮,想要和我離婚的時候,我已經連表示驚訝的心情都沒有了。
我在志飛面前痛哭了一場,只有在他面前,我才不需要任何偽裝。志飛鐵青著臉,一把抱住我說:「姐,跟他離婚!我會對你好的,相信我!」
「你不嫌我年紀比你大嗎?」
「我不在乎。我喜歡你兩年了,以後還會愛你一輩子。」
看著他年輕而堅定的臉,我不由得點了點頭。我想,當初我對老公的愛,只是不切實際的虛幻的夢,所以脆弱得就像肥皂泡,外表看起來好看,其實一碰就碎。而如今志飛對我的愛,卻是在現實的基礎上昇華的,超越了現實的愛情,應該才是真實的、長久的。我決心跟志飛真真切切地愛一回。
辦完了離婚手續,我就和志飛在一起了。為了避開別人的眼光,我們把工作辭了,合夥開了一家店,做起了「夫妻檔」。白天,小店打開門做生意,晚上,關起門來就是我和志飛的家。
知美和志飛過起了「夫妻」生活。他們相處得很和諧,雖然年齡和經歷相差了那麼多,但彼此之間一點兒都沒有隔膜。只是,每當提起結婚的事時,潛在的阻力就會在他們心中投射出一片陰影。
我是志飛的初戀,在認識我之前,他還沒有談過一場像模像樣的戀愛。所以,他對我的愛是熱烈而癡情的。他是瞞著父母和我在一起的,他對家裡人只說要住在店裡一心一意經營生意,沒有透露一絲他和我之間的關係。他媽媽也見過我,但只知道我是志飛的合夥人,看我年齡比他大那麼多,沒有絲毫懷疑,還再三囑咐我要多幫助志飛。
我知道志飛的謹慎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他父母知道了我們的關係,一定會強烈反對的。他是獨生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兒子能找到一個年輕漂亮、溫柔賢惠的對象呢?而我,哪怕和志飛再相愛,畢竟是個給他做姐姐都嫌太大、離過婚的女人。我不想讓志飛因為我和家裡鬧翻,就像我當初一樣,到最後還要後悔。
只要能和志飛在一起,以後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吧。我對新生活感到很滿足。志飛對我比當初還好,他放手讓我打理生意,賺來的錢也都放在我手裡,讓我給自己買件新衣服,或者給孩子買點兒好吃的。離婚以後,我把孩子放在了父母家,志飛跟著我去過幾次,他對我的孩子也很好,這是最讓我欣慰的。
我父母開始不能接受志飛,認為他年齡太小了,將來很難靠得住。但見過幾次之後,他們就不再說什麼了,默認了我們的關係。只是我媽有時會擔憂地問我:「志飛他們家會同意你們結婚嗎?」
這個擔憂也是一直困擾著我們倆的問題。志飛說過,他媽媽肯定接受不了我,我的情況與她的希望相差太遠了。所以,志飛一直不敢對家裡挑明,他怕他父母知道了以後會不顧一切地拆散我們。
「那就別跟你父母說了,我們不一定非要結婚,像現在這樣也挺好的。」我說。
「不,我肯定會娶你的,你放心!不過你要耐心地等。」
志飛說,他要努力奮鬥,爭取有個成功的事業,到那時,他就可以給他父母一個交代,同時獲得經濟獨立,自己的事情也就能自己做主,不必再擔心父母會反對我們的婚事。
志飛的承諾讓我看到了希望,我願意為了這個希望去等,為了這個希望和他一起奮鬥。可是,要想成功談何容易?志飛只是初中畢業,雖然他踏實肯幹,可通往成功的路注定會變得崎嶇而漫長。轉眼,我和他在一起已經兩年多了,我已經是個32歲的女人,而他剛剛25歲,如果他將要在三十幾歲獲得成功的話,那時的我已經是個四十多歲的老女人了。我不知道,到了那時,我還會不會有穿上婚紗的衝動?
編後語
知美是愛志飛的,她也相信志飛是真的愛她。可她還是決定離開志飛,因為,她不能再等下去了,歲月已經開始在她的臉上悄悄留下痕跡,她不想等到自己老得有了白頭髮時,還要數著日子盼望著結婚的那一天。
時間是最現實的,也是最無情的,它能帶走許多東西,而且一去不返。知美無力與時間抗衡,只好狠心放棄愛情。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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