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確幸,字面上看起來像是某些幸福的象徵之類的
可是我想某些時候正是因為有痛苦的背後,而使的現在的狀況成為幸福。
就像是有黑才有白。
談過戀愛的人可能都經歷過想把對方忘掉的一段時間,真正的忘記她/他了嗎?
比方說有人學會了要找個愛自己比較多的人,這不就是從以前的感情得出的結論?
結果自以為得忘記了對方,可是現在的自己卻是深深的被對方烙印下曾經存在的刻印
過去我的父親...做過令我無法忍受的事情...嗯..
從13歲那年我下定決心只要自己能獨立一定要遠離這個家。
現在我住在家裡,而且我下定決心不會離開家裡兩老。
我用了很長的時間,從13歲到22歲這麼久的時間原諒他,
這個痛苦的回憶,使現在的我對於下決心的自己感到自豪。
諸如此類的事情我想不只是我自己,每個人都會有
像是我不用手機這件事情,起初我媽超不能接受的,
因為不能知道我的安危對她來說很重要的事情!
起初是因為因為帶著手機在身上就會一直想打給某個人,所以給自己訂下了這樣的制約。
漸漸的,會害怕打過去可能已經變成空號而更不敢打,會害怕打過去被直接掛斷、拒接,
然後本來是為了讓自己忘記而不使用手機,不知道何時已經變成不使用手機是忘了記得她?
儘管如此我還是因為不用手機這件事情得到很多,說真的現在我很enjoy這種感覺。
如果哪天我能夠使用手機,那一定是我有了想打電話給她的人。
那個時候的我一定是由過去、現在的我堆疊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