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上一篇自己寫的日記,突然覺得不合時宜~ 難怪愛的鼓勵這麼少。哈! 這個傷心萬歲,失戀有理的世界裡,有幸可以談戀愛似乎是有些欠揍吧! 不然就是我描寫幸福的文筆太爛,還請各路朋友海涵喔(^_^) 上星期天去法院參加了一場公證結婚。 才發現 原來,結婚如此容易。 成群結隊的人擠在一起,輕輕鬆鬆就可以成為合法夫妻。 不用浪漫的求婚,閃亮亮的鑽戒,漂亮的新娘白紗跟繁瑣的民俗禮節.... 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當感情或結婚都可以如同得來速一般, 買了就走,吃了就丟, 隨時可以繼續上路。 現在 可以結婚的理由太多, 可以結婚的方式也太多, 真正的愛情,卻少了。 短暫的激情,誤以為是愛情;放不下的責任,也可以變成相守一生的理由。 更多的人 因為時間到了,而隨便抓一個看起來還可以的人去結婚。 結婚後,忙著更多的事。 汲汲營營,一生就過了。 想想也是挺可怕的~ 希望我不會變這樣, 雖然離結婚還很遠! 跟史瑞克他老婆的娘家一樣 Far ,far ,far away. God bless everyone. 無論你是單身、有伴、已婚、離婚還是怎麼樣的, 都好! 祝大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