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日參加完同學慶生聚餐
晚上10點5分在家附近與一輛老爺休旅車擦撞
先聲明--我連一滴酒都沒沾
起因是我走捷徑從4米巷左轉至6米巷
那裏的環境我熟悉
沒監視器.路燈.交通號誌
所以時速只約20
也打了方向燈
對方駕駛是位中年婦人
從我車後面直接撞上
雙方車輛都有受損
她一下車就指責我不會開車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我根本沒注意到她
何況是對方前來追撞的
警察來了
她向員警告狀說我車速快.不懂禮讓
我也大概解釋當時的過程
之後她老公也趕來
原來是我朋友
我說了各說各話沒意義
分別找保險公司理賠就好了
朋友居然說他是沒意見
但他老婆要我全額賠償+維修時的無形損失
靠
沒用的男人
折騰到近深夜12點才離去 隔天又聯絡了一次 開價2萬和解 我受損情形比她嚴重
只因為從小路駛出就該被唬騙嗎 當時是顧及舊識
不想多計較
結論是全程送交交通大隊鑑定
後續又得浪費時間來處理
這個朋友我也不要了
一切按法律程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