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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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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6/11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6.11  天氣:  心情:
陳水扁犯罪,甚至判刑確定才能罷免?

阿騙擁有刑事豁免權,否則,若是在韓國,他早就被判刑入獄了!他若犯罪,所負起的就是刑事責任,以及被彈劾下臺!如今,他貪腐無能的政權,搞得民不聊生,哀鴻遍野,民意支持度只有13%,不滿意度高達78%(民進黨的支持度甚至只剩5%),就該負起政治責任,就算被罷免下台,也是應該的!

要政治人物,特別是無恥的政客,負起政治責任!並藉由人民行使憲法和法律的罷免權,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何錯之有?

:-$蘇貞昌不要再硬抝,講一些似是而非的歪理,幫你的麻吉阿騙辯護啦!

扁蘇兩兄弟人格特質最像,不要再做秀啦!干預基層檢調辦案,破壞司法公信力的法務部長施茂林和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 趕快下台啦!
8-}
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當過大學教授,現任司法院長翁岳生,尸位素餐,對司法有何貢獻?台灣司法沒公信力,你毫無責任?你也下臺啦!

b-(看到民進黨的電視台--民視新聞台所播報的新聞 我快吐了!
%%-
打擊貪腐,不分藍綠!
:O)

阿騙任內,當最久的行政院長就是憨堃--因為他最無能,聽話,最好控制,是標準的yesman!看到他,令人做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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