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E-Mail的時候, 收到一封 FaceBook的邀請信件.
發信的人是一位網友, 跟他大概是在十多年前在網路上認識的, 目前已經許久沒聊的網友.
剛認識的那時候, 是在網路的聊天室, 後來流行起 ICQ, 接著才是MSN,
現在我的MSN朋友名單裡面還有他, 雖然已經很多年都沒聊過一句話了.
還有另外一個朋友也是很久沒連絡, 也是發了一封FaceBook的邀請信給我.
不過我都沒有回信加入FaceBook, 即使已經有五億多人在用這玩意.
理由就是FaceBook以往的個人資訊安全保護紀錄不良.
即使聽說已經有所改善, 可以調整個人資料和活動的公開與否.
即使很多人說FaceBook很好玩, 很有趣, 跟朋友有很多互動.
不過, 我還是對FaceBook興趣缺缺.
其實所有的網站, 不管是購物的, 交友的, 影音的, 遊戲的, 甚至自己的部落格還是推特,
目的都只有一個 : 吸睛, 也就是把你的注意力留在他的網頁上, 甚至要你沉迷其中.
尤其以線上遊戲和FaceBook和愛情公寓, 這些遊戲和交友的網站更是要人沉迷.
以前也瘋過一陣子線上遊戲, 朋友越多, 就會覺得好玩, 其實不是遊戲本身好玩.
愛情公寓和FaceBook也是, 那是因為交到很多朋友所以有趣好玩.
或許沒有FaceBook帳號的我, 大概有人會覺得我落伍, 跟不上潮流.
不愛跟隨潮流本來就是我的本性啊~ 就像我對 iPhone 也沒興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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