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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原創作品被抄襲盜用只能釋懷!?
作者: 澐嵐‧紫 日期: 2010.03.06  天氣:  心情:
http://novel.hongxiu.com/a/198824/ 《戀上你的唇》 作者 雲煙爾爾
這本名為《戀上你的唇》 「正在」連載於大陸網站「紅袖添香」的作品 內容幾乎一字不改地完全抄襲我早已在2008年完稿於鮮網、冒險者天堂等文學網的原創作品《閰羅總裁》!
我直接到對方的版上抗議,要求撤文,卻完全沒有得到回應... ...


被抄襲、被盜文難道是如此習以為常的事嗎?現在已經沒有人在意這種事了嗎?

有人告訴我,很多讀者只要有作品能看就好了,他們根本不在乎誰是原著、根本不在意是誰抄襲誰的... ...

那創作是不是變的沒有什麼意義了?!大家都抄來抄去、盜來盜去就好了呀!?反正沒有人在意誰是原著嘛... ...

... ...對不起 這是氣話 創作心若因此就被澆熄了 我也太對不起我自己 也太對不起一直支持著自己、鼓勵著自己的讀者們了 創作是寫給自己看的 是分享給有品德的讀者們看的 為了這樣沒有道德心、不尊重原著的少數人就放棄 我不會允許我自己這麼做的... ...

... ...但是無法否認的是 心情還是不免受影響了 我好難過 真的好難過... ...

同是創作者的朋友大多都勸我想開一點... ...他(她)們也曾遭遇這種事,但也都是從像我這般的氣憤,到最後只能無奈的想開、認栽... ...

之前作品曾不經同意被轉載 我還可以接受因為自己的作品真的被人喜愛,才會被轉載分享這樣的安慰詞... ...

但作品被抄襲盜用呢?!難道還要安慰自己是因為自己的作品有被抄襲盜用的價值嗎?!

這完全無法解釋成讀者喜愛我的作品的所作所為呀!!... ...我沒有辦法這樣安慰自己... ...完全不行... ...

對方只是把書名改掉 我花了好幾年時間、心力所創作的作品 就成了她的東西了?!這樣的竊盜行為 該怎麼讓人釋懷?... ...

我真的很難告訴自己要想開... ...也許是因為《閰羅總裁》是我第一部完成的作品,有份特殊的里程碑情誼,才會讓如此在乎?... ...

不是!才不是!我的其他任何一部作品遭受相同的對待,我都還是會耿耿於懷!... ...每一部作品,每一幕劇情、每一句對話、每一個字都是我花費心思想出來的心血啊!就算它不是多好、多完美的作品,還是我的啊!都是我一直稱為寶貝的作品啊... ...



我現在的心情好糟糕... ...去抗議的結果是抄襲者沒有回應 讀者也沒有反應... ...

這樣嚴重的犯罪行為完全被視為無關要緊的「小事」!?... ...

對方到文刊載的網站是中國大陸的網站 而我的舉報也完全無回應... ...

有人告訴我 在中國大陸 抄襲不犯法!?他們沒有「侵犯著作權」這種的罪名... ...是怎樣?! 所以這種抄襲盜用的行為 我連抗議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台灣的作家就是倒楣活該、裡所當然地被他們抄襲盜用!?因為中國大陸法律沒有這條!?

就算台灣的法律有智慧財產權的律法 但是人家壓根的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根本不承認這我們的法律有效!?

雖然我根本沒有能力走上法律訴訟的途徑 但是還是忍不住很可悲的想到 就算真的有能力控告 是不是真的會有用? 是不是主權不被國際承認 我們台灣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就該被漠視?!

有點扯遠了... ...我不想討論什麼主權、統獨的問題... ...只是很悲哀 很無奈... ... 就算生氣也只能無可奈何 我連有能力反擊的機會都沒有... ...



我最難過的是讀者的反應淡然... ...

我不知道對方的讀者支持群是不是有看到我的抗議 他們居然完全沒有對此做出回應 也或許真的像人家說的... ...他們根本就不在意... ...

那我的讀者們呢? 你(妳)們是怎麼想的呢?

我現在應該很需要你(妳)們的支持與肯定吧... ... 我的無奈與難過 還能向誰求安慰呢? 就只有你(妳)們了... ...

若連我的讀者都不在意... ...我就不知道我還有什麼動力創作了 不是嗎?



今天已經是發現這件事的第三天了... ...我還是為此感到低落... ...希望我能快點把這種情緒沉澱完... ...在意 真的好難受...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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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4-24 01:49
他, 37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4 18:40]:

呵呵
想當作家都要堅強的啊~
寫出來的東西要有不被人喜歡的心理準備~
把文po上網就要有被人偷的心理準備~
想當作家不堅強怎行哩~ [:u]

很多作家朋友都有類似經驗啦~
她們也說 第一時間一定很氣 但是氣過了之後無可奈何也不能做什麼~ 久了就釋懷了~

唉~ 這就是現在的社會風氣啊~~ [:-x]

 
時間:2010-04-21 09:04
他, 37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2 20:32]:

是啊~~ 那幾天都覺得氣炸了~~
甚至打算去警察局提告了~~

不過那一陣子忙 忙完之後 就覺得 唉~ 算了
懶的去爭什麼了~
反正 好的讀者還是會看到我的心血 覺得無所謂的讀者 我也無所謂了~ 反正我也不想要這樣的讀者~ 不在意就算了 總有人在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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