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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當千古錯,冷漠自逍遙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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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錢公寓-4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虛偽的假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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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雜記-5
作者: 獨當千古錯,冷漠自逍遙 日期: 2010.09.24  天氣:  心情:
菲律賓一名男子長期強暴女兒,被法院判處一萬四千四百年徒刑。

這名男子是一名載客三輪車伕, 2001年,他趁太太到香港當女傭機會,開始性侵13歲女兒,幾乎每天一次,持續一年,直到女兒到香港看望母親,向母親哭訴,母親立即返回菲律賓報警。

這名男子最初被判死刑,但菲國後來廢除死刑,菲國上訴法院最近更改判決,改判被告一萬四千四百年徒刑,等於關到死。菲國上訴法院的理由是,依照菲國法律,強暴罪最高可判40年徒刑。就是,以被告一年之間強暴女兒365次,每一起犯案判他40年,40年乘以365天,就是一萬四千四百年。被告如果不服判決,他可以向菲律賓最高法院上訴。
(轉自雅虎新聞)




台灣,水平有比菲律賓低嗎?

在菲律賓每一起犯案可以判40年,在台灣?如果沒有說不要,就是默許,可能還不用判刑,真是爽歪了!

台灣法官是怎麼了,還活在父權社會、沙豬主義的思維中?

還是連審案也用下半身思考,滿腦精蟲,

怎麼想也想不通阿!

一個小地方官貪污可以判30年算輕刑,殺一個人判2年可能還怕太重,可以上訴,

到底算不算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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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6 23:19
他, 52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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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6 23:13
他, 44歲,桃園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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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6 22:59
他, 44歲,桃園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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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6 22:15
他, 52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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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5 23:20
他, 52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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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5 01:49
他, 51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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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4 23:25
他, 43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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