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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知的權利被壟斷、扭曲
作者: 金建果 日期: 2020.11.26  天氣:  心情:
許慶雄の憲法私塾
國民黨學 習近平的中國保障言論自由!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指稱:「台灣NCC用政治手段來打壓中天,違反新聞自由」。這句話應該還給中共政權,中共才是否認新聞自由,嚴密控制中國人民知的權利的政權。甚至中國與在台灣的一些中國人完全不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意義,還敢拿出來主張獻醜。
傳播媒體的新聞自由不可直接等同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是依存在國民的言論自由、表現自由、知的權利之下才能存在。社會上的財團、政黨或敵對國家勢力,掌控媒體可以發出比一般人更大聲,影響力更大的言論,會使言論自由不公平,國民知的權利被壟斷、扭曲。
同時,保障國民的言論、表現自由,必須以完整保障國民有正確知的來源,所做的言論表現才能正面有意義。現代媒體的公正、公平、公共化,是國民知的權利的重要來源,必須嚴謹要求符合基準,才能保障國民的言論、表現自由。
何況,傳播媒體本質上是屬於國民的共同財產,不容許所有者、記者任意操控,媒體的採訪權及頻道使用權,都是國民所賦予的公共財,媒體必須為國民知的權利服務,才能擁有新聞自由與傳播工具。
因此,如果媒體所有者偏頗的為私人、財團、政黨或敵對國家服務,剝奪國民知的權利、誤導資訊及扭曲知識的真實性,則媒體當然不能主張享有新聞自由的保障,更應該剝奪其公共財的頻道使用權。
除了中天以外,台灣還有很多媒體、有線頻道應該整頓排除!平面媒體的記者採訪證、採訪權也是國民的公共財,同樣要受代表國民的委員會定期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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