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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洗冤錄
作者: 亞格斯 日期: 2010.05.11  天氣:  心情:
最近迷上的港劇洗冤錄I II,雖然第二部尚未看完(目前正在努力K下去中)。

於是乎小弟便上網把宋慈的經歷與真正的身分給找出來;並加以註解。

請各位看官有興趣的可以往下看下去哦。

南宋嘉熙年間,廣東來了一位刑官宋慈,他發現有一個自殺的男子,傷口進刀輕、出刀重,右手刀子是放在手上而非緊緊握著,於是展開調查,發現果然是鄉間土豪濫殺無辜,他替死者平反了冤情,因而大快人心。

宋慈在八個月內一共調查了兩百多個冤案,可說是宋朝包青天之外的另一個宋青天。

不過宋慈辦案和包公不一樣,他的角色事實是結合當時的「仵作」,也就是現代的「法醫」,藉著各種診斷來判定死者的致死原因,提供辦案的資料和證據。

中國是歷史上最早有法醫制度的民族,從秦墓挖掘出來的秦簡發現,當時已記載有縊死、他殺、外傷流產、首級、痲瘋等案例和法學檢驗的記載。

唐朝的唐律上就明載法醫的責任,如果驗傷或驗屍有差錯,還要受到處罰。

到了宋代,這方面的知識迅速發展,宋慈以他的經驗集大成,寫成一本曠世巨作「洗冤錄」。

洗冤錄比較完整的版本包括五卷又稱為《洗冤集錄》,主要的涵蓋驗屍的檢驗方法、死因的判斷、更寶貴的是在生理、病理、診斷治療與急救上提供許多實用的經驗,都超出當時時代標準的醫學教科書。

其中詳細敘述了凍死、餓死、上吊死亡等等各種屍體的特徵,並且區分縊死和被人勒死會有什麼不同。

同樣地,生前溺水和死後推屍入水,被火燒死與死後焚屍的差別,都有精闢的描述。

這也是一本毒物學的好書,列舉出食物中毒、煤炭(即一氧化碳)中毒、硫化物中毒、砒霜中毒等等的不同表徵,也有急救的方法。

像解砒霜中毒的方法,是在不久之後取雞蛋一、二十個,打入碗內攪勻,加入明礬三錢,灌之,使其吐出,便癒。

宋慈的「洗冤錄」要比西洋1602年第一本法醫專業書早了三百多年,之後被世界各國普遍引用,譯成了七國的文字。

一般來說,中國古代醫學缺乏解剖生理學實證,而宋慈以個人對刑犯的愛心、獨具慧眼的觀察、再經縝密的思考,居然突破這些限制,有了如此的醫學成就,值得後人景仰和學習。

《大宋提刑官》以世界法醫學鼻祖宋慈(南宋)為原型,以其著作………世上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為基礎創編而成進士出身的宋慈雖因得罪富豪被貶為刑獄,仍不改嫉惡如仇的本性,由於不能苟同地方官動輒刑求的作風。

又發現一樁仵作收受豪門賄賂,將謀殺偽載為自殺的案子,逐潛心研究完成「洗冤錄」之書。

自此成為中國歷代仵作驗屍的範本,也算得上是科學辦案的先趨!

千古奇冤,世間奇情。

宋慈一生從事刑獄審勘,有記載稱他“聽訟清明,決事剛果,以民命為重”。

宋慈在長期洗冤禁暴的刑獄審勘中,尤其注重刑命案件的現場檢驗,並以長期積累的經驗,編纂了世界歷史上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洗冤錄》。

該書在世界範圍內廣為流傳,宋慈也因此而被公認為世界法醫界鼻祖。

宋慈是母親死後在棺材中出生,受到世人驚異眼光看待,後來成為忤作,也就是現今的法醫,屢破奇案受到後人景仰。

現代緝兇有許多像驗指模、比對彈道的紅外線儀器、測謊機…等許多新科技的輔助工具,但是在古時的忤作只能靠自己的心思縝密,讓真相水落石出,令人大為讚嘆。

因為許多驗屍方法都詳盡地紀錄,雖然技術有限,但卻合乎現代科學,如溺死和自縊的屍斑特徵不同,骸骨判別方法有三種:蒸骨、煮骨及滴血入骨認親法三種。

CSI影集有個廣告,男主角說了法醫學由來的故事,然後解答竟是西元1247年中國人宋慈所著「洗冤錄」。

從一個金髮碧眼的洋人口中說出中國的古書,讓人感到震驚!

連洋人都知道宋慈是誰,與電視所演的不同是;史記有記載,宋慈真的在他娘死後才生下來的;但並非如劇中的是仵作,他生於官宦世家,還是進士出身,是個不折不扣的讀書人。

他生於800年前的中國南宋時代 。

宋慈出身在一個朝廷官吏家庭,父名鞏,曾做過廣州節度推官。

宋慈少年時受業於同邑吳稚門下,吳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機會與當時有名的學者交往,宋慈二十歲進太學(如現在的大學)。

當時主持的真德秀是著名的理學家,真德秀發現宋慈的文章出自內心,流露其感情,因此對他十分器重。

宋慈早年的師友,對於他學業的進步與後來的思想有相當的影響。

宋 寧宗 嘉定十年(西元1217),宋慈考中了進士乙科,朝廷派他去 浙江 鄞縣任尉官(掌一縣治安),因父喪而未赴任。

宋 理宗 寶廣二年(西元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 信豐縣主簿(典頒文書,辦理事務),從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

宋慈一生二十餘年的宦官生涯中,先後擔任四次高級刑法官,後來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

可見宋慈一生從事司法刑獄,長期的專業工作,使他累積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宋慈為官清廉,關心民情。

據記載宋慈任長汀縣令時,由於當地民間食鹽由福州經閩江運來,要隔年運到,加上層層中間剝削,賣價昂貴,百姓不勝負擔。

宋慈便改道從廣東潮州方面運來,往返僅需三個月,節省了運費和時間,降低了食鹽價格,此舉無疑為百姓辦了好事。

又宋慈任南劍州通判時,這年遇荒年,當地豪強,趁天災而囤積居奇,弄到〝斗米萬錢〞的地步,百姓遭到飢餓死亡很多。

宋慈應宰相李宗勉的召問,向朝廷提出〈濟糶〉法,他建議把地方居民,按貧富分為五等戶。

赤貧者完全濟助,較好者半濟,最好者不濟,上者發其存糧之半而濟人,最上者發盡其存糧而濟人,完全救濟的米。

由政府來出,宋朝感到政權不穩,便接受了他的建議,結果是,〝眾皆奉令,民無餓死〞使得民眾度過了荒災。

宋慈對於治獄理刑,態度十分嚴肅認真,宋慈升廣東提點刑獄司前,原先廣東官吏多不奉行法令,〝有留獄數年未詳覆者〞。

據載宋慈到任八月內,深入現場察訪調查,清理了一大批冤案、錯案、懸案、屈打成招的假案、審理了二百多名辟囚(死刑犯),其中有些是被陷害和冤屈的無辜者,為他們平冤昭雪,免除了死刑。

同時也懲處了一批貪贓枉法的官吏、使役和逍遙法外的罪犯,由於宋慈〝聽訟清明,決事剛果〞以民命為重,因此,在民間中贏得了清官的名聲。

淳祐元年,宋慈任常州軍事期間,在工作之於開始總結審案、檢驗經驗,後來到湖南任提點刑獄司那一年完成了《洗冤集錄》(西元1247年)的編撰工作。

作為司法及辦案人員工作時參考的手冊,書成後,非常轟動,「奉旨」頒行全國 。

淳祐九年(西元1249年),宋慈去廣州任經略安撫使。

在這年春天 忽感有頭眩之疾,仍照常辦公,當地學宮舉行典禮,宋慈仍親往主持。

事後精神大為萎頓,終於在這年的三月七日,在廣州任內去世,次年七月十五日,葬於福建 建陽 。

《洗冤集錄》簡介宋慈在 《洗冤集錄》的序言中一開頭就提出寫作此書的動機與目的:「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所以通。」

「每念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歷試之淺。」(意為,事莫大於人命,罪大莫於死刑,殺人者抵法故無恕,施刑失當心則難安,故成指定獄全憑死傷檢驗。倘檢驗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殺兩命數命,仇報相循慘何底止。)

宋慈輯撰此書,是為了〝洗冤澤物〞,〝起死回生〞。

因此,宋慈對於獄案,反覆強調要〝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他再三教誡審案人員,〝不可避臭惡〞,〝須是躬親詣屍首地頭〞,深入現場調查,〝須是多方體訪,切不可憑信一二人口說〞。

檢驗時,〝務要從實〞,同時尚需了解被害人生前的社會關係,經濟狀況,要充分掌握真憑實據。在當時,經制日壞的南宋末年,宋慈的思想是十分難能可貴。

《洗冤集錄》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屍體、檢查現場、鑑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的方法等十分廣泛的內容。書中對於自殺、他殺或病死的區別十分注意,例案詳明。

全書共分4卷,從生理、藥理、診斷、治療、預防、急救、檢驗等方面進行論述,有不少內容至今仍可借鑒,如在治療骨折時用夾板固定傷斷部位,包紮創傷用活剝雞皮作繃帶,它富於彈性,從而能縮短創傷愈合時間。

宋慈對於驗屍的方法,曾總結了一套比較合理的措施,驗屍前必須洗罨(ㄧㄢˇ),先用皂角水洗屍,後用熱米醋、五倍子、白梅(內含醋酸、楺酸)等作局部罨洗,經處理不僅洗淨屍體皮膚上的髒污,又可固定傷痕,便於觀察與檢驗也可防止檢驗時細菌感染。

在驗屍中指出,屍體上微紅的斑痕,是死後血行停止,血液凝積而形成的"屍斑"。

又從死後身體各部肌肉僵直的程度來推斷死因。書中認為:"生前以刀自割身死,則兩手緊握"。這也是很有價值的科學推理。

在對於縊死(吊死)的人搶救方面的介紹,近乎於現代的人工呼吸法,大體上能符合現代生理病理的原則。
  
在鑒別毒物學方面認為:"土坑漏火氣而臭穢者,人受薰蒸,不覺自斃,而屍軟無損……",這與現代一氧化碳煤氣中毒(瓦斯中毒)的情況完全相同。

對有服毒症狀的描寫也十分細致:"凡服毒死者,口眼多開,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懼青黯,口眼鼻間有出血……"。

在解毒方法上如解砒毒,用雞蛋白10~20個攪均和入明礬9克,灌進服毒者口內,吐後再灌。

這與現代用牛奶解毒同樣,同樣通過蛋白質與礬凝固,使毒液不被胃吸收。

而近代洗胃催吐法與明礬作用相似。因此這些都是很有科學原理的方法。宋慈檢屍驗傷的認真嚴肅精神,給了後人極深刻的影響。

清代有個法醫在他的影響下,也深入現場進行檢驗,終於破獲了一件疑難的殺人案件。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有個人被殺,“遍身鐮刀砍傷數十處”,一時破不了案。

檢屍的法官親臨現場調查,得知死者生前與一借債人發生口角,便暗中查訪那個借債人的行蹤,掌握有關案情的第一手資料後。

決定某天突然收繳當地的全部鐮刀,倘有不交抗拒者,即追究法律責任。

居民尊命上交鐮刀,共得七、八十把。“時方盛暑,內鐮刀一把,蠅皆飛集。

檢官指出鐮刀為誰者,內有一人承當,乃是借債過期不還之人。

就擒訊問,猶不服。

檢官指令自看,眾人鐮刀皆無蠅,今汝殺人血腥氣猶在,蠅群集,豈可隱耶?殺人者立即“俯者服置”。

《洗冤集錄》 經元、明、清各代不斷增刪補減,去蕪存菁,清代的版本引起西方人士極大興趣,先後譯成日、韓、法、德、荷、英文等文字。

本書也成為世界上第一本有系統的法醫學著述,西方直至西元1598年才有義大利人 Fortunatus Fidelis 寫的法醫學專書,比《 洗冤集錄 》晚300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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