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極有可能就是我路過的那一次吧! 因為我10天後再次路過還是一樣物濛濛= =" 那邊很冷喔?
哈~妳沒會錯意!是我把錢"神話"了= =" 印象中的倫敦是一片霧濛濛的@@~美國發生911那一天我正好路過倫敦,待在機場差不多10hr,後來就跑到馬德里去了^^~ 所以聽妳這麼一說我倒好奇了起來,有錢在倫敦真的會快樂嗎?還是在哪都快樂?我想這個問題.......還是等我有錢再來煩惱吧!~^^ㄏㄏ
嗯...果然倫敦跟台灣是有時差的= =" 希望這篇研究結果不是妳唸的大學所做的^^~ 重點就是...趕快去找個男人同居,至少每年可以多賺八萬二千五百英鎊!而這個數字對身在台灣的平民小百姓來說,大約是10年到18年不吃不喝的薪水@@~ 真想找個倫敦女人嫁了算了!~^^
砍我的哪個頭^Q^?
呵呵^^~ 我是裸男=>骨架不打折~穿衣不扣釦^__^的 大壞蛋@@~
親兄弟明算帳嘛~ 更何況是同居人^^~ 只要雙方心甘情願 又何需計較誰多誰少呢~對不? 無名不是好男人啦~ 而是個不折不扣的壞男人!!!
$14684.932 這是一天的代價 還是多賺的喔^^~ 所以... 想搬去英國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