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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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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8/01的日記
作者:
枚袁~
日期: 2007.08.01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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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起事抗元,平定武昌後自封為吳王,他認為唐宋以來都有立法來斷獄,就派了二十位大臣做『議律官』,訂定法律,並且下了一道諭令,:
「法律一定要簡單適當,讓人易懂,如果條緒繁多,或一事二端,可輕可重,就容易造成官吏因緣為奸,這不是立法本意,而且,網密則水無大魚,法密則國無全民。你們要老好的研究,訂法。」
朱元璋這段話的第一個要點,是法律要簡單適當,讓人民易懂,然後知所趨避。當時的時代背景,是大亂未定,此舉易收攬人心。
證諸歷史,漢高組劉邦攻進咸陽之後,只與人民『約法三章;唐高祖李淵初入關時,『約法十二條;與朱元璋情況可以說完全相同。
枚袁最近看到謝君多少弊案@};-國務機要費案@};-還有特支費案@};-等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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