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12988
 墮落貴族黃大G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 玩樂亂選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絕(壹)碧(伍)追隨者與暗殺者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7 心情隨選
作者: 墮落貴族黃大G 日期: 2008.01.11  天氣:  心情:
2007     心情隨選
 
同居的三大好處與壞處
 
同居的三大好處:
1.可以看清楚對方的真面目,進而去討論、協調互相的生活習慣,為以後的婚姻鋪路,就是試婚囉!
2.有些事情是需要互相幫忙的,並不是一個人就可以搞定。例如:大號的時候衛生紙用光了,如果有另一半救急,應該總比一個人好吧!
3.做愛做的事—想做就做!(重點)
同居的三大壞處:
1.沒有自己的隱私了,劈腿族或是紅粉知己特別多的,同居前請三思。
2.開銷會無可避免的變大,這要兩人共同堅強的去克制慾望。
3.沒有結婚證書,沒有儀式,沒有安全感。
 
床邊故事
 
親愛的:
很久沒有說床邊故事了,對嗎??我今晚來說說我們當年是怎麼認識的,回憶一下我們美好的日子,好嗎??
很多人聽到的時候會很吃驚,因為我們是從網路認識的,在那個講求務實的年代,虛擬空間似乎不太可靠,和網友見面都有風險了,何況還要更深入一層的交往??但是我們也是在交友網站互通信件了好久之後才談論見面的事宜,而且常常聊到廢寢忘食,應該也有相當程度的熟識了吧??
但是妳不一樣,妳和網路上的妳差了好多,妳騙了我…妳在寄給我的電子郵件裡頭說妳長的一點都不好看,結果那天在捷運站穿著細肩帶,身材高挑又留著長長直髮的正妹是誰??妳說妳害怕面對人群,看到太多人會說不出話,那麼我在表演廳看到的舞臺劇劇團女主角是誰??不過我也不老實…沒有跟妳說我雖然唱歌不好聽,但是我是樂團的主唱;沒有跟妳說我實在討厭寫作文,但是我喜歡用電腦打字寫小說…
無論如何,我們還是在一起了,雖然在那些美好的日子背後,是一連串需要克服與溝通的過程:妳討厭我和其他的女生一起出去,但是樂團團員都是女的;我討厭妳在公眾場合之下穿的太少,但是妳的敏感性皮膚不容許妳身上有太厚重的衣服;妳爸爸不喜歡我,因為我還沒有當兵;我爸爸不喜歡妳,因為星期假日我帶妳出去玩都不在家;妳媽媽對我不滿意,因為我成天玩樂團沒有工作;我媽媽對妳不滿意,因為妳大我兩歲;這些種種讓人心煩的事情,在我們交往的這些年裡頭不斷的上演,不斷的發生衝突,不斷的…
但是我們還是走過來了,不是嗎??
我當完兵了,工作還算是正常,雖然沒有時間玩樂團了,但是總還有點自己的休閒,就待在家裡頭陪陪爸媽,寫些關於音樂的文章,寄給雜誌社賺點外快;妳也在工作之餘教導小朋友演戲,而且常常來我家陪我父母聊天;況且我們還是成天出去玩,還去了一趟瑞士!!
所以還是要一直走下去噢…
因為我們一直都在勇敢追求愛,一直都在追求對的那一個人…
晚安囉…
 
說說你的夢想~
 
看到這個標題可以讓我想到小時候的蠢事:
念幼稚園的時候問我媽媽:人為什麼不能飛?我媽說因為人類沒有翅膀。天才如我就自己用厚紙板還有膠水自己黏了一對翅膀在手臂上,然後從床頭櫃猛力一跳,直直墜落痛哭哀號,結果就是打了一個月的石膏。
俺知道那很蠢,但是還有更蠢的:念國小的時候問我媽媽別人都可以出去玩,為什麼我不行?我媽說因為你爸說你功課沒寫完。但是我把功課寫完之後我爸還是沒有回來,所以聰明如我就用毛筆在宣紙上寫了一篇類似求救信的東西然後往窗戶外一丟,結果被樓下的警察杯杯撿到,鐵門想當然耳是被神勇無敵的杯杯打開了,俺一開始很興奮,以為可以出去找同學玩躲避球了,而且長大之後一定要當警察(因為警察會開鐵門!!),但是我爸當晚到警察局把我領回家之後,幾乎沒有把我打個半死。
好,俺知道那有點笨,但是還有更笨的:國中的時候大家都騎腳踏車上下學,我們家離學校有點距離,為了通學方便,為了趕上同學的潮流,所以上學的第一天俺就舉手向老爸申請一台腳踏車,戶長大人那時候爽朗的答應了,但是由於父子之間有點代溝,父親聽不懂兒子口中"同學之間的潮流",所以他…他買了一台…嗯…帶著菜籃的淑女車給我…(老爸…我要的是變速車哪…)
這種代溝似乎沒辦法填補,況且他還惱羞成怒的威脅我如果不要他就退貨了,俺不要就沒車騎,但是要騎著一台菜籃車和同學一起上學,這多半會讓國中小男生的心靈受創。聰穎如我,跟老爸借了螺絲起子還有鈑手開始對菜籃車進行改裝,雖然僅僅只是把菜籃拔掉,然後把手往下推,椅墊調整的簡單工作,但是仍然花了不少時間,而且苦工是有代價的:雖然還是沒變速啦~但是俺的單車就是跟別人不一樣!!
這種全校全無僅有的拉風單車騎了一個月,越騎越爽(因為很多人都在看),越騎越快(一群國中男生一起騎車就是會一起飆車),終於被一個心不在焉的開車阿伯撞個正著,俺躺在地上,自知自己沒怎樣,只是之後小腿多了個傷口,但是眼看著那台單車卻當場被撞個稀巴爛,我也只能在心中只能夠不斷吶喊:(車神傳說就此終結哪…)
國中畢業之後,俺沒唸高中,因為成績零零落落;俺沒念高職,因為不知道要念哪科,況且三年之後還要再來個聯考,俺就是覺得不划算,所以就奉父母之命挑了間那時候以工科聞名的五專來念,工科五專以男性居多,而且那個時候又要住校,幾乎就跟當兵沒兩樣,還好那個時候大家都很清純,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肛肛超人,但是一群男生住在一起,通常做出來的事情已經超越了"笨",也不叫"蠢",通常叫做"瘋狂"…
(工科五專的瘋狂事蹟全部都寫在"搖滾狂潮"裡頭)──不過非常久沒更新了…
標籤:
瀏覽次數:342    人氣指數:1342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7 玩樂亂選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絕(壹)碧(伍)追隨者與暗殺者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13 20:15
她, 52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14 00:25]:

嗯嗯..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