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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內心奴隸
作者: Daniel 日期: 2011.11.21  天氣:  心情:
什麼是奴隸

奴隸一詞在距今3800年前就有,當時巴比倫人即將戰俘淪為奴隸。到了十五世紀航海世紀的來到,西班牙、葡萄牙興起,又美洲大陸急需大量廉價勞力,以至於有數千萬非洲黑人從1517年開始被帶到美洲成為黑奴。
過去的奴隸,在身大都在頸項上被燒紅的鐵烙上印記,以資確認其身份。如此這群人是無自由可言,他是受制於另一個人。毫無疑問是奴隸。

印度的奴隸

印度人口世界第二大,僅次於中國。人口如此眾多其管理也有一套,即是創設了全世界特有的奴隸制度稱為「種姓制度」。它是奴隸制度的化名,不過是搭配了宗教,讓廣大低階層的人甘心受人奴役一輩子的制度。

種姓制度的由來及分類

??? 在約5000年前,有高度文化的達羅毗荼人Dravidians,就在印度恒河流域形成了古代的文明社會,稱為印度青銅器時代的文明,又稱為是「哈拉巴文化」。約在3000年前,外來的雅利安人進入印度,並佔領印度。
雅利安人的皮膚是白色,而達羅毗荼人是黑色。於是設計出一套使人口眾多的達羅毗荼人甘心情願被奴役一輩子的制度。 它是將人分為四種。即婆羅門、剎帝利、吠捨和首陀羅。為方便起見,將這四級以第一級…第四級來區分。 
婆羅門(即第一級)(Brahmana):是白種雅利安人、入侵者,職責是祭司貴族。這個階層的人是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導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並以白色為代表。
剎帝利(即第二級)(Chhetri):同樣是白種入侵者,雅利安人,軍事貴族,王族與戰士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以紅色來代表剎帝利,負責司法與統治。
婆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階種姓,是社會中的統治者,依靠剝削,並掌握佔有了全國絕大部分的財富。
吠捨(即第三級)(Vaisya):這個階層是以黃色來代表,是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庶民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上面所說的三大階層,是被編入純潔階層,死後可一再輪迴;再生為原來的種姓,稱為「再生族」。
首陀羅(即第四級)(Sudra):印度的原始眾多人口的達羅毗荼人,全部都是皮膚黑色。這原本是這塊土地的主人但是被征服後,處於奴隸的地位。這個階層以黑色來代表,包括工匠與奴僕。首陀羅是不潔的,死了就無法再生為人,所以又稱為「一生族」。
以上四族以外又有一族稱為不可觸。
不可觸(untouchable):四個種姓彼此不得通婚,但是若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則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他們並不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這個層級人物只能從事清潔穢物的工作,譬如洗衣,清掃街道與廁所,搬運垃圾,火化屍體,清理動物的死屍,在婚喪中擊鼓等。
賤民對高等種姓要表示恭順,與他們保持距離,避免因為碰觸,甚至影子接觸而褻瀆他們,因此要佩帶鈴鐺,警告別人他們來了。
印度就有有二億五千萬不可觸人,又稱為達立人(Dalits)。
印度奴隸制度的理論

印度統治者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所以經由婆羅門僧侶們的宣導,把人分為四個種姓,使廣大的人民聽話、不抗爭。將這「種姓」的規矩是經由神所規劃的,也是神的意志,是天經地義的。在婆羅門的經典中解釋:「凡是循規蹈矩,安分守己的人,來世才能升為較高種姓,否則,即降為較低種姓」。並以輪迴的說法,即人死後可以再生,再生於何種階層,乃由今世的行為所決定。依據行為決定下一世投胎在那一個階層,不斷循環。
這樣的說辭是針對廣大的勞動者和奴隸來說,要他們逆來順受,放棄鬥爭,遵守奴隸主階層制定的法律,以免加重來生的災難。這是一種奴隸的理論。

對印度奴隸的要求

對不同種姓階層的人,彼此不能通婚、也不能交換食物。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不能自由選擇職業。
這些說法依現代人的看法是用來欺壓廣大人民的謊言。並以摩奴法典的經文說種姓最高層的婆羅門(第一級)是人世間一切的主宰,而最低層的首陀羅(第四級)只能溫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勞役。並且首陀羅是不能擁有私人財產的,又不可對高層種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羅門和剎帝利則有權奪取首陀羅的一切。
罰則: 為了防止將低階種姓吠捨(第三級)、首陀羅(第四級)的抗爭,藉著神的話語以摩奴法典的規定成為罰則。例如,低階種姓的人如果用身體的某一部分傷害了高階種姓的人,就必須將那一部分肢體斬斷的殘酷刑罰。即是用手打,則斷手,用腳踢則斷腳。
四個階層在法律面前是極不平等。依據摩奴法典的規定,剎帝利辱罵了婆羅門(低一階的罵了高階),要罰款100帕那(銀錢單位)。若是吠捨罵了婆羅門(低二階的罵了高階),就要罰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羅罵了婆羅門(低三階的罵了高階),於是用滾燙的油灌入首陀羅的口中和耳中。同一件事,如果婆羅門侮辱剎帝利(高階的罵了低一階),只罰款50帕那;侮辱吠捨(高階的罵了低二階),罰款25帕那。侮辱了首陀羅(高階的罵了低三階)罰款12帕那。更進一步若是高階層種姓的人若殺死了一個首陀羅,僅用牲畜抵償,或者簡單地淨一次身就行了。
又種姓規定不同種姓的人不能在同處一室,不可同桌飲食,不可同飲一口井裡的水。為了永久保持特權,規定不同種姓的人不可通婚,如此可永久奴化。
對於不可接觸的賤民,更是無理的要求,賤民是不可居住在村內,只能住村外。不可與最高階層的婆羅門接觸,只能從事被認為是最低賤的職業,如抬死屍,清除糞便等。走在路上,賤民要佩帶特殊的標記,口中要不斷發出特殊的聲音,或敲擊鈴聲,以免高層種姓的人無意中闖入。若是最高層的婆羅門接觸了賤民,回去之後要舉行淨身儀式,以除去這霉運。這種規定毫無人格可言。

種姓制度尚存的因素

以神的話語,以輪迴因果報應學說,不斷地灌注在下階層的人民腦中,於是人民被奴化了。又這種奴化教育是印度千年來的傳統,如此進入了人權世紀但是大部份的印度人深信印度教的因果輪迴之說,既然是下輩子才可翻身,所以目前就安於現狀,使種姓制度的陰魂不散。換句話說種姓制度一時之間要根除不是容易之事,也就是這群人是被奴化極深的結果。

買票文化盛行與奴隸制度

種姓奴隸制度是一種少數外來人,以武力征服了高文化的印度人之後,為了易於統治所設下的。由於長期印度輪迴觀念的存在,人們不思進取。許多生活在底層的人安貧樂道,宿命感強,造成社會的惰性。
印度也進入民主投票制度,但是隨後就進入買票文化的入侵並且盛行。受到奴化結果的印度人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將神聖的一票直接或間接投給奴役他的人,所以這群低階的人民成為永遠成為高階者的奴隸,永世不得超生。
賣票是進入二十一世紀的印度奴隸制度得以延續的重要理由之一,但是也要了解印度全國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每天的生活不足一美元,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不足二美元;文盲率在35%以上;尚有許多地區沒有自來水和電力。若有一點點的買票錢就將那一票投給奴役他的人。換句話說,印度下層階級的人,若尚不知買票的人就是在維護奴隸制度的人,所以投給他,這種人是十足的奴隸。但是若心中有不甘願時,此時奴役主又抬出輪迴的神學。如此使大部的人都又沉淪,所以說永世不得超生。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

這是發生在1973年8月23日在北歐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一宗銀行搶案。搶匪歐陸森(Olsson)與歐佛森(Olofsson) 持槍進入銀行搶劫,並劫持四名銀行職員做為人質。與警方對峙。經過了五天又11小時的時間(計131小時),最後四個人質(三女一男)卻幫助劫匪掩護逃亡。甚至女性人質還挺身為搶匪擋子彈。最後搶匪被擒。
事情並沒有結束,警方質疑為何四名人質在性命關頭都幫搶匪,甚至後來幾個月後,人質拒絕在法院指控,並為搶匪籌措律師費,那位女性的人質女職員克麗斯蕬汀(Christian)還與搶匪歐陸森(Olsson)訂婚。
這種人質屈服於暴虐的弱點的情結,為世上的人稱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Stockholm syndrome),是指被害者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也是指弱勢的被害者,在長期受到強勢的加害者侵害及支配下,他們最後放棄反抗,轉而認同強勢的加害者以期獲得安全感的一種心理轉變。

認同加害者的現代奴隸

另有一說是以人性對付恐懼有一底線,越過了這底線會產生與加害者認同的心態。受害者漸漸把自己的生命權交給了暴徒(加害者),經過一段時間,自己的食物、水、甚至呼吸都是暴徒的恩賜,並會轉化對暴徒的感激,然後變為一種崇拜。最後受害者為求自身的生命,認為來做暴徒的奴隸會有較好的生存機會,於是起來維護暴徒的安全,進一步對同是受害者的言行無法與自己一致時,會向暴徒告秘,以獲得暴徒的青睞。這是奴性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的解釋。也是歸類在「現代奴隸」項下。

現在進行式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從自由時報2006年3月10日的報導,標題是「吳釗燮感嘆 有人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內文是「〔記者彭顯鈞、李欣芳/台北報導〕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昨日表示,台灣多年來遭受中國軍力威脅和外交封鎖,還有政治人物認為中國沒有錯,都是台灣的錯,等於是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這種情形讓陸委會感到非常挫折。」
這就是被害人竟然認同加害人的實例。也是奴性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發飆的具體表現。
同一篇的報導尚有下文:
「吳釗燮昨日應邀在台聯黨團就反分裂國家法一週年後的兩岸情勢進行專案報告,他表示,中國長期對台灣進行軍事威脅和外交封鎖,結果台灣還有政治人物認為中國沒有錯,台灣的任何作為都是錯的,似乎罹患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在心理層面上,從被害人變成認同加害人。」
「吳釗燮也對中國有意把三一四訂為「保護台灣日」,意圖反制「反侵略日」,提出嚴厲的批判強調,這好比流氓用恐嚇威脅的方式索討利益,還大言不慚說「這是為了保護你」,完全無法讓人接受。」

美國報業鉅子孫女被綁架案

發生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後的次年,即1974年2月4日在美國也發生了類似案件,它就是赫斯特派翠西亞(Hearst, Patricia) 綁架案。?
1974年2月4日,19歲的Hearst, Patricia派翠西亞·赫斯特在加州自宅中受到三名綁匪劫持。 派翠西亞是美國報業鉅子的孫女,隨後就是勒索,第一次200萬美元,得逞。第二次400萬美元,沒有得逞。但是同年4月15日在舊金山一家銀行遭受搶劫,事後在錄影機上居然看見派翠西亞身著軍裝手持卡賓槍是這群持槍劫匪之一。僅僅經過二個月,一個富家女變成搶匪。她不僅一次參加持槍搶劫,但於次年即距被綁後十八個月,被美國FBI逮捕。
這件綁案震驚全美,這是受害者成為搶匪之一,這到底是什麼事。心理學家認為是患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
派翠西亞·赫斯特對一個長久的施暴者不殺的恩惠,於是感謝搶匪並加入集團參加搶劫銀行。有人說派翠西亞是經過太久的苦難,業已經放棄了自由的希望。所以行為上會有這樣的表現。
我們把派翠西亞的行為也歸納在「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為「現代奴隸」之一。

奴隸的悲哀

千百年來各朝各代的統治者,以各種方法制定了神聖不可侵犯的人物及理論,來做一件事,即是讓廣大的民眾做一個不反抗、沒意見的愚民。愚民尚是美麗的名辭,實際就是讓廣大的民眾做奴隸。
奴隸最大的悲哀是他沒有掙脫鎖鏈的思考,甚至若不套上鎖鏈就覺得渾身不舒服。到了二十一世紀這種鎖鏈是什麼,它是栓在人的腦袋,是在思想上套上鎖鏈。
深受奴化教育的人會發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自己明明是一個受害者,反而會出來護衛加害者,來保衛加害者。啊,天理何在。這就是奴隸的悲哀。

人性的盲點

人性有盲點,有一種稱為「盲從附合的行為」,英文稱為conformity。漢文中又稱為「從眾行為」,即是跟隨團體之意。在各種測試中發覺,明知答案有誤,可是就會有約三分之一的人會盲從附合團體不正確的答案。若有多次的測試,其中約有四分三的人會盲從附合團體不正確答案一次。接受擺佈的從眾行為在正常狀況下,人有隨從多數的習性,沒有經過分析,也不會獨立思考,甚至是非不分,只跟著多數人走。這裡所說的「多數人」是聲音發得大的人,是較有權勢的人,不見得是人數較多。
有多少人會接受他人的擺佈,並且盲從附合,若是他人是指多於一個人,則接受多人擺佈的行為稱為「從眾行為」。 這個眾(團體)是要多少人才可稱眾,有項測試是針對有16人的團體,只要其中的三位至四位做為共謀,就是對測試題目故意選錯項,那麼就有三分之一的人跟著選錯項。 若是團體組織更大,則產生這種接受擺佈的從眾行為更為明顯。另一方面能夠不隨眾起舞的人約有25% 至 33%。
人性的表現自我評價越高的人,他的順從符合性就越低。反之缺乏自信的人其接受擺佈的心理就越高。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女性比男性更傾向於從眾。
了解了這種隨從多數的心理後,就會出現一票人運用它,來達成某些目的。 有商業的廣告、有政治的宣傳。讓廣大的群眾由順從走進盲從。
所以政客最擅長利用「從眾行為」,煽動群眾,使群眾成為政客的工具。

現實的盲從符合行為

西方文化是比較遠離從眾行為,但是東方文化較傾向於從眾行為,並且在很多地方是鼓勵人們從眾行為。
在安徒生童話中有一篇「國王的新衣」即是群眾盲從符合的行為,都認為並且讚美國王的新衣。
在現實的台灣社會中,也有極明顯的例子。
約有三成的人民不信獨裁統治者的宣傳廣告,所以反專制統治的人民每次投票中就有三成的基本盤。這點符合上面所說的「能夠不隨眾起舞的人約有25% 至 33%」。
另有一例即是發生在各地的眷村,眷村本身即是一個團體,由於團體壓力,又有黨部的管理,迫使眷村的住戶作出與多數人相同,而放棄自己的自由意識。 所以在歷次的選舉中,票箱的表現沒有出現應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自己的意識的表達。 所以眷村成為某一些人玩政治的禁臠,村民成為另一批人的工具。於是步步進入奴隸的境界。
但是也不要絕望,壓力越大,自會產生激發人的抗拒力,所以有一堆人搬離眷村,並且加入類似外獨會的組織,他們是不輕易屈服於他人的壓力,做出不從眾選擇的人。這些人就脫去了奴隸的外衣。

新盲人

這種盲從符合行為在許多地方都可看到,他們是接受擺佈的從眾行為的人群,可以稱為「新盲人」。
新盲人常見到的行為,是專門為主人搖旗吶喊,又稱「附庸奴」,又因人多就兇惡,所以稱為「兇奴」。兇奴常被人說成是黑道。黑道有其文化,不過也不排除受人愚弄成為兇奴。

奴隸的分類

奴隸大体上可分為二種,即受到外力強迫下的奴隸和內心奴化的奴隸二種。簡稱外奴及內奴。

外奴

在外力強迫下不幸成為奴隸,稱為「被外力壓迫下的奴隸」。又稱為「外奴」。
外奴之下又分二種,即「不願接受奴隸的地位的人」及「願接受奴隸的地位的人」二種。
「不願接受奴隸的地位的人」:這是從其內心來觀察,他的內心不甘為奴的人。他會尋找、製造機會成為自由人。
「願接受奴隸的地位的人」:外奴的產生,並非與生俱來,只是在眾多的奴化教育下所產生的奴隸。這群奴隸安於命運的安排,但是對自己奴隸的地位是期待由奴隸主的施捨取得較好的待遇,或是擁有較多的權利或是金錢。所以在作風上展現出,一切以奴隸主的意向為意向,甚至傷害到自己的族人也視若無睹,只求自己能被奴隸主關愛。這種期待主人關愛的外奴被歸類在「諂媚奴隸」之中。二次大戰後台灣人稱「半山」、「靠山」就是此類的代表。

內奴「生性奴隸人」

內奴是指生性奴隸的人,他發自內心的要求,自行約朿自已成為一個好奴隸。對這一群奴隸我們稱為「生性奴隸人」。
生性奴隸人是沒有意願來改變自已的奴隸身份,非但沒有而且會出面來為奴隸主的行為、作法做辯護。這種與外奴的「諂媚奴隸」是一樣的。
內奴若安於命運的安排,沒有改變自已地位的思考,只有等待來生可以進一級。這種內奴以印度教種始制度下的奴隸大都歸在此類下。
內心業已奴化的奴隸,在心中自願為某一人或某一集團的奴隸,並且維護奴隸主的權益,甚至付出生命代價也在所不惜,若失去主人時,內奴會徬徨失所依靠,就是奴化極深之人。以「生性奴隸人」稱之。

有了這層了解很容易就會發現,只要你在電視上、報紙上經常會出現,他們的人數眾多,維護奴隸主的權益為本職。所以這種人稱為:「諂媚奴隸人」簡稱「諂奴」。歷代都有,只是稱為台奸或是漢奸者,此類就是「諂媚奴隸人」。
目前在台灣有一群人,他們擁有最高的學歷,可稱為博學之士。可是在言論、寫作及思考上讚美過去的統治專制制度,這種人可以歸類在「諂奴」項下。「御用學者」即是。

奴才

奴隸一詞在今日的台灣似乎看不到,但是奴隸的制度卻是大行其道。先來談奴隸的轉化,化成另一名詞「奴才」。
奴才有兩種。一種是「受雇奴才」,一種是「自願奴才」。
受雇奴才:他們因工作及生活的壓力下,受人雇用,拿人錢財替人消災。
自願奴才:是從內心出發,自願成為奴才,是奴化極深的人。這種人的奴隸思想形成其因是儒家的忠君無忠國的傳統,加上五十多年的奴化黨國教育所致。
專制是對人民個人的自由剝奪及在人權的壓迫。所以人民失去對社會及政治的權利。而自由民主是將原本是「生性奴隸人」或是「諂媚奴隸人」都看成自由人,沒有剝奪任何人的自由權。有形無形中將個人自由、尊嚴、人權、政治及社會權力都取回到人民自己的手中。台灣從威權專制時代進入民主時代,但是步履蹣跚,原本依附在權力樹上的奴才應該樹倒猴猻散,但是目前仍群附在一起,並期待復辟的時機臨到。然而民主制度的可貴是沒有剝奪這些奴才的自主權和人格尊嚴,因此奴才可以正正式式大大方方做一個有自主權的人,做一個人格受人尊重的人,於是奴才這層皮就消失了。

奴隸的知識份子(知奴)

知識份子本應有先知先覺領導群眾走向獨立自主,但是接受孔孟思想,加上獨裁統治者的奴化教育,所產生的知識份子,又本身又無法自覺脫離陷阱的人,這樣子的知識份子成了維護奴隸主的工具。這群奴隸性格的知識份子歸類在「諂媚奴隸人」的位置上,簡稱「諂奴」或「知奴 」。
我們常可看到,有人站出來大聲疾呼主張實行專制、服從最高領導者。筆者就曾經碰到一位某學會的理事長,他開口閉口就是國父孫中山、蔣公。他就是標準的奴隸知識份子。
歷代獨裁統治者之所以得到其政權的維護,就是有一群奴隸的知識份子大力支持,當有人反抗獨裁政權時,奴隸的知識份子往往會拼死維護。此類人物在歷史上屢見不鮮。
這群知奴,對自己的身份,在其主人面前,常用一句耳熟能詳的名詞即是「奴才」。奴才顧名思義就是有才幹的奴隸,他們心甘情願為奴隸主或獨裁統治者消災解難,御用文人就是典型的奴才。 在滿人統治中國時,中國人一律自稱奴才。所以演變至今奴才的定義就擴大解釋,有才或是無才都稱為「奴才」。

知奴的分級

知奴又分為二級即甲級、乙級。
甲級知奴:對奴隸主的權益,甲級知奴會主動拼命維護,並且運用其知識來愚弄群眾。領導群眾跟著自己的步伐向奴隸主效忠。甲級知奴較易獲得主子的欣賞及且給予利益及權利,所以甲級知奴對此稱為知遇之恩。
乙級知奴:是被動的維護奴隸主的權益,是被動傳播愚民政策。經常為甲級知奴工作,搖旗吶喊以壯聲勢。對主人比較有距離,所以成為甲級知奴所指揮的對像。

奴隸的分級

既然奴隸的種類有許多,為方便起見,在此將奴隸分為三級。

第一級奴隸(一奴 )

是奴隸中的奴隸,自認為是奴隸,並且以身為奴隸為榮,會為奴隸主買命,以奴隸主的意志為意志、以奴隸主的標準為標準,經常對奴隸主發出讚美的聲音。凡是有損主人權益的一切,第一級奴隸都會主動反對抗爭到底。簡稱「一奴」。知奴大都屬一奴。若自己得到小惠,出賣祖宗都可以的人歸類在一奴。

第二級奴隸(二奴)

因接受奴化教育,配上倫理或宗教使自己不知不覺中淪為別人的奴隸。成為別人的工具,別人的奴隸,對這種身份自己本身並沒有發覺,當然也不想更改,相信人有輪迴,只等下輩子會改變。這類人歸入二奴。
例如說,在專制獨裁統治時期的受害者及其家屬,如今自由民主時代的到來,自然而然在投票時就不會投給任何先前屠殺台灣人的政黨及其所推薦的候選人。但是確有一群人投票給這種加害者。這就是二奴的具體表現。
對這種受害者支持加害者的現象,也就是患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症。
一奴與二奴的區別,在一奴是主動,二奴是被動。

第三級奴隸

了解自己的身份是奴隸,因生活及外在因素不得不屈身在奴隸群中。若有機會就會更改奴隸的身份。會想更改自己的身份的奴隸,是推動革改的重要份子,這就是革命家。

過去謝雪紅曾經說過:「意識到自己的奴隸地位而與之鬥爭的是革命家;不意識到自已的奴隸地位而過著默默無言、渾渾噩噩的生活是十足的奴隸;津津樂道地讚賞美妙的奴隸生活,並對主人感激不盡的是奴才,是無恥之徒。」

奴隸的通性

奴隸的通性是對主人恭順,一旦掌握大權卻又指派先奴隸主的人員掌權辦事,棄有獨立自主的人不顧,有寧與外人不與家奴的味道濃,並會對自己的屬下異常地嚴厲。這就是尚未脫離奴隸思想的人,也就是奴隸。
一個現代奴隸,他若被批判或歸類為奴隸時,他會有反撲的現象,並且大力反駁。他反駁的方式不外乎下列:
搬出過去所宣揚的聖人、偉人來壓你。此時你可告訴他,這種行為可以認定他是一級奴隸(一奴)。若是批判了他的主子,他會挺身出來為奴隸主的利益來辯護,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名譽。則毫無疑問他是一級奴隸。 擷取於台灣人的台灣史 文: 郭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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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21 11:46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1-11-21 13:21]:

那肯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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