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扯不攏了 哪還有將來
臭男人有新歡 笨女人心灰意冷 兩個都想離 錢談攏
今天又被call去 聽女方哭訴了一堆 我想大概是蓋章了事 可是兩個都是好友 任何一方受傷我都不捨 都已經是20幾年的婚姻 就為了一個認識不到半年 的女人而鬧翻值得嗎? 誰能告數我.真的值得嗎?
Old tiger 這招不錯喔 我可以試試 謝啦~~~
感謝您我會 仔細衡量的
你說的都對 好像每個都知道 就是做不到 我這個和事佬 感覺好像雞婆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