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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18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幸福不是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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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13/04/22
作者: 日期: 2013.04.22  天氣:  心情:
兩天的假日又在陰雨綿綿的天氣中渡過

這兩天洗的衣服、床單只好乖乖的帶去自助洗衣找烘乾機

只是。。。帶它們出門的時候沒下雨,烘乾以後就又開始下雨

這到底是..>"<

因為放了兩天的假,莫名其妙的計價時間少了兩天

於是這兩天我得瘋狂的加班趕資料

我親愛的眼睛,要好好撐住啊!!!呼...

不知道是我搞不清楚狀況?

還是公司沒搞清楚關係?

我一直以為簽呈應該是屬於公司內部簽辦的文件

但為什麼現在公司內部的人連看都還沒看過簽呈內容

一副『吼~妳又做錯了』的樣子

把簽呈退回來,還要我先把簽呈送給業主簽核?

難道真的是我誤會了簽呈的性質?@@"

☆★☆★☆★☆★☆★☆★☆★☆★☆★☆★☆★☆★☆★☆★☆★☆★☆★☆★

昨天右邊的鄰居夫妻吵架

因為時間不早,所以吵架的聲音跟內容很明顯

在我這個旁觀者的耳裡聽起來只是件沒什麼的小事

搞不清楚為什麼可以讓他們吵得那麼兇

早上出門聽到鄰居在跟岳母抱怨他老婆

說他老婆要求,吵架的時候不管是誰的錯,都一定都要他先開口道歉

連他岳母也勸他就先跟老婆道歉沒關係

『不管是誰的錯,愛她就一定要先開口道歉』

這句話,我好像在臉書上看過幾次人家轉載的文,好像是說愛老婆的好男人就應該要這樣做

只是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一定要不管是誰的錯都要對方先道歉?

如果是自己有錯,又為什麼不肯低頭說聲對不起?

其實沒有誰應該要無條件承擔『道歉』這件事

如果遇到對方肯遷就自己,那應該要明白對方是因為很愛你,所以才肯無條件的低頭

一昧的要另一方承擔所有認錯的責任,自己又不知道要克制

次數多了,應該就會出現像今天早上聽到的抱怨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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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4-23 00:18
他, 4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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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22 21:34
他, 4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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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22 17:16
他, 4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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