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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認錯的勇氣
作者: sq123s 日期: 2014.12.11  天氣:  心情:
((認錯的勇氣))
22歲時,
自己還是個血氣方剛,
做錯事不太能認錯的人!

有一次,
和學弟約在教會團契碰面,
自己因為事先沒掌握好時間,
所以遲到,
記得當時,
心裏一直上上下下,
千方百計就是要找理由開脫。。。
但是腦筋就是不聽使喚,
所想到的理由,
一說出口,
立刻被學弟阻止,
記得學弟當時臉色沈重地說:
“承認遲到,
一句道歉就好,
不需要說理由!“

就這樣幾句話,
我一直放在心中,
每當真的做錯事,
被人家無情指責時,
再也不辯解,
就是坦白認錯。。。
再補上一句:
“好的,我下次改進!“

人不是聖賢,
犯錯難免,
就這樣,
把坦白認錯變成習慣之後,
再也覺得不是什麼丟臉的大事了。。

今天看完某位著名廚師的相關緋聞,以及搭女人的汽車去摩鐵時,還戴安全帽遮遮掩掩上車的攝影鏡頭,
我完全不能接受他提的:
“為了開導粉絲而接吻“
或“上摩鐵沒做什麼“的說法!

我知道,
為了保住他的身家,
和價值2000千萬的身價,
他可能要圓謊,
但沒想到會是這樣離譜。。。

篤信基督教的寓友妹妹留言道:
我們不是聖人,
不能論斷別人。

是的,
我相信妹妹說的,
必然是聖經的道理,
只是我還是覺得:
認錯要有勇氣,
少了這一樣,
即使講了再多,
全部都是“白說“。。。

ps:
社會對公眾人物的品格操守,
本來就要求比一般人高,
他們成名快,獲利多,
影響層面也較廣泛,
這一點小小的品格要求,
其實並不過份!
更何況廠商就是拿他們的知名度,
為產品背書,
付給他們大量的代言費!

然而,
要是一旦敗壞名聲,
骨牌效應會導致一夕翻盤,
惡名傳千里,
讓當事人徒留遺恨!

做事前要三思,
平時不要做虧心事,
自然不担心狗仔隊跟拍!
寫這篇日記的我,
其實,
心情是沈重的,
希望各位寓友記取這則社會新聞教訓,
謹守男女分際,
願以此和各位寓友互相勸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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