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認為怎樣的感覺,才是幸福呢?我是否可以,讓妳覺得,愛上我是件感動且值得的事呢?若在相戀之前,妳無法確認「妳所想要的情感婚姻」或者是「妳是怎樣愛上我的」,那結此戀情有何意義呢?
對於我,我在心底深處是知道「妳是我所要的」,而我也知道「妳是適合我的」。因此我才想要,與我愛的妳,相戀結成一對相扶持共患難的伴侶。
若不知道因何相戀,那愛上一個人自是無奈空談,更談不上兩人真正的溝通?而我倆在內心深處都知道愛情的真實面及虛幻,也知道為何要相戀的理由,因此自然而然的相知相惜,不是天經地義嗎?
至於爾後維繫感情的方法。別人的基準,只能當參考。而我倆的甜蜜時光,當然需要我倆的努力塑造及創見,若一味拘於俗見,那愛情又如何自成一局,創造不一樣的風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