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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
作者: 咪歌~JOSEPH- 日期: 2010.08.13  天氣:  心情: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


不是要觸霉頭,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電信法第56 )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反正好人很好欺負..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


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 (中華電信) 停話(業者在 12小時候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


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並說若我們不繳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


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 ..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那時哪知道阿 )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 ~~ 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 .


所撥出的費用 . 由業者自行吸收 .(約六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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