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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個人的難過
作者: 鹿茸就是鹿耳朵的毛 日期: 2012.02.11  天氣:  心情:
他不值得妳『愛的那麼辛苦』、『那麼痛』.......

女人該對自己好一點,每分每秒被愛所傷的人,絕不只是妳一人

還好妳沒有生孩子,若有了孩子妳所承受的傷痛會更大。

本人講個【真實的故事】給您參考,也許不能馬上撫平您心中的創痛,但~這絕對會讓您有【新的改變和新的認知】。

故事發生是在13年前的一個夏天,相愛的兩個人開始有了交集火花,進而慢慢熱戀→邁入結婚的準備當中,男方卻在所有的事情都準備妥當中【離奇消失‧失蹤了】。

婚禮當然無法如期舉行,但---女方那時已有身孕二個多月了,全部的人都反對要生下這個孩子,可是,女方堅持執意非要生(是個女娃兒),五年後---男方【無預期的又突然出現】熱情早已消退,有的只是【破碎的回憶】;男方要求孩子《認祖歸宗》卻沒對女方作出任何補償和承諾,為此而打官司(二年半)。

有一日,女方已經不堪精神上的折磨,承受的經濟壓力也非常沉重,最後竟然是用《最慘烈的手段》來結束這一切。

當收到訊息前往趕去時,只剩二具焦黑抱在一起的屍首,現場依稀還瀰漫著瓦斯、灰燼和血腥的味道。

那時女方才26歲,孩子也才5歲。

一個男人的決定----竟然是要了二條命的代價?

難道女人只能當男人的《依附品》?當《愛的俘虜》嗎?

傻的徹底!或許,【愛就是盲目的】就是【容易受傷的】;但能擁有兩人美好的回憶,也就不枉此生。何需苦苦逼死自己?

難道,生下妳的父母和朋友們《不傷、不痛》嗎?

難道,全世界就只剩下他才是你愛的人嗎?

難道,妳也只剩下去愛他了嗎?

相信妳~不會的。因為,妳還能上網來發文發問;只因妳太傷痛罷了!不代表妳是失去意識、失去知覺、或失去思考......

只是,妳困惑了、走不出迷宮、放不開、打結了而已......

其實,妳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只是,妳需要支持(安慰)、需要時間去渡過罷了!

一個人沒有什麼不好,只是看自己要怎麼過而已!

如果----想繼續沉入傷痛,沒人會阻止。可是,妳打算要傷痛多久就是個問題!

《流淚》本就是一個過渡期,笑笑的祝福他吧!

這段情就做個結束吧!妳失去了他,不代表會失去《另一他》人生美好的際遇會再次重複出現,否則---就不會有【悽美的愛情故事】了不是嗎?

您的文筆也相當不錯,何不將這股悲痛的情緒化成力量,寫成網路小說或投稿。

在創作中---或許會找出一條【釋懷解脫】的路!

總比---陷入低潮的情緒中要好。

加油!女人~~~妳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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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16 11:12
他, 57歲,屏東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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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12 11:37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12 11:29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12 11:15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12 09:07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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