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6/11/10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6/11/12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6/11/11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11.11  天氣:  心情:
再三問我法律問題,然後說法律途徑是無奈的爭辯? "我找兄弟處理,外加打他一頓,寧可拿一半,都不想被他拖,還是謝謝你的關心, 法律途徑似乎只適用無奈的爭辯,唉~有些人就是欠揍!決定如此了~" 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的裁定,法院准許後,債權人是否強制執行,或與債務人達成 和解,暫不執行,完全聽任妳的選擇 法律是無奈的爭辯?照妳的講法,那法院可以關門了,用暴力解決,卻只要回一半 的債權?小心改天被告教唆傷害罪!妳既然問我一大堆法律問題(包括電話),之後 ,又答應要寄本票影本給我,卻讓我空等,然後說:法律是無奈的爭辯? 妳到底懂不懂人情事故? "如何在說明時避免不必要的困擾?畢竟這有吊詭之處,小人圍命,早知道的命運, 呈上之後,才有所謂的裁決.再次謝謝你熱心相助.我公司南北都有,創業之出, 瑣事較多,我又是跑市場的人,難免奔波,還是祝福你,大鵬展翅,扶搖直上." 妳生意做那麼大,再三問我法律問題,之後,卻選擇用暴力解決,然後對我說,法律 途徑是無奈的爭辯? 莫名其妙,匪夷所思! (:|(:|(:| 和現實社會一樣,網路世界龍蛇混雜,但怪人特別多!
標籤:
瀏覽次數:176    人氣指數:176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6/11/10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6/11/12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