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販有優先承購權
因買帝寶豪宅法拍屋而聞名的劉媽媽,96年開價1億7百萬元要買下這90坪大的菜市場,32家攤商,已有30人和她簽約,但菜販高金伯拒簽,並向台北地院訴請行使「優先承購權」而獲勝訴,除非高金伯不買,劉媽媽才可以買,高金伯說,錢,他準備好了,菜市場不會被劉媽媽買走。
58歲的菜販高金伯,如何能有上億資金買市場?他說,打拚了40年,可以的;高金伯家住台北市文山區老泉裡,以種竹筍、賣竹筍白手起家,18歲開始賣菜,「年輕時,一天睡3小時」,一天從早到晚,趕賣3場菜。
菜販夫婦 要繼續賣菜
高氏夫婦,目前仍分別在復興南路市場、信義市場賣菜,育有3名子女,孫子也出生了,高太太說「攤位是我們的,不要欺負我們,我們會繼續賣菜」。
這處傳統市場位於復興南路一段,成立於73年,是大樓的一樓,攤商從已拆遷的忠孝市場搬入,鄰近SOGO及微風百貨,共約90坪,當時40個攤位由37人共有,高金伯夫婦有5個攤位。
房仲業者指出,這市場市值約1億5千萬元,高太太說,市場成立時,每個攤位55萬元,目前有人開價250萬至300萬元,劉媽媽透過仲介來買攤位,她與丈夫不滿意條件,拒絕簽名,從此展開訴訟。
與多數攤商不同調
與劉媽媽簽約的30位攤商主張,依土地法規定,共有土地者,只要3分之2屋主同意賣出,即應少數服從多數;高金伯於是控告劉媽媽,訴請「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但劉媽媽勝訴確定,高氏夫婦仍不服,再訴請行使「優先承購權」,台北地院判他有優先承購權,可優先以同樣價格即1億7百萬買下菜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