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7239
 Artz Lee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微軟要驗證XP版權 非正版桌面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求職前 就業後的差別(超好笑)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用存証信函退貨
作者: Artz Lee 日期: 2008.10.29  天氣:  心情:
昨日接到親友傳來的Mail還蠻受用的貼上與有緣人分享。不只有用在退貨哦!變通一下有許多地方可套用呦!
> 用存証信函退貨
> 學起來 就不怕了
> 重要的常識喔!有必要學起來!
> 教你使用「存証信函退貨」
>
> 案例:
>
讀者文摘以下就是XX一個好友所發生的誇張事件!很多年以前,我那位朋友(以下簡稱A
>
小姐)訂了讀者文摘一書,期間該雜誌便不斷的寄一些垃圾型錄給她,她的處理方式跟上

>
> 面 那位
先生一樣,不予理會,可是呢他的另一半在所有的垃圾型錄中相中了一套
CD,且
>
> 可以試聽十天, 於是下了訂單訂購,也付了錢喔
!可是惡夢便開始了。
>
>
原本他們只想訂一套,因為那一套實在不怎麼樣,而且價錢相當貴,一點都不物超所值,又

>
> 不好意思退,只好付錢囉
,沒想到過一陣子,該雜誌沒有經過她的同意便擅自又寄了一套

>
> 百科全書給 A小姐
,於是A小姐便打電話給讀者文摘,說明不想訂閱,很絕的是
,讀者文
>
>
摘要她將該產品以掛號寄回,天啊,那麼一大套的書要她用掛號寄回,光是郵費就不知道

>
> 是多少錢了?
> 而且要花時間去寄,如果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公司
,就視同購買。
>
>
OK,A小姐便這樣認栽了!?沒隔多久,讀者文摘又寄了另一套給她,也是同樣未下訂單,未

>
> 曾訂購
,這回A小姐火了,又打電話給讀者文摘,說明並不想購買的意願,而對方所給予的

>
> 回答仍舊是一樣,
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A小姐說,可不可以停止再寄了,她實在不想多

>
>
花時間和金錢去處理這件事,對方也爽快的允諾說好,於是A小姐心不甘情不願的寄了回

>
> 去!
>
>
以為惡夢就此結束,過了沒多久,讀者文摘又以相同的手法寄上了第三套CD,A小姐真的火

>
> 冒三丈了,因為前前後後她不知花了多少錢去寄了
,而且表明不想再訂購,而讀者文摘像
>
>
是吃定了人似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寄東西給她,難怪她會火大,這次A小姐很生氣的打電話

>
>
抗議,沒想到卻換來對方的冷言冷語,且態度相當惡劣,A小姐說她要將此事投訴消基會,
> 接電話的小姐說: 「好啊!妳去投訴啊!」
>
>
*學法律的好處,就是讓我不受這種氣!遇此問題的解決方法是:
>
>
1、將郵寄來的資料詳細記下,例如收到的時間,寄出的郵局等,至少應該都會有包裹

>
> 或掛號的號碼。
>
2、到郵局去買存證信函一式四份例如:某月某日收到貴公司寄發之某物,掛號單號為

>
>
某號,本人並未訂購該物品,請貴公司詳察,並於本存證信函送達日起三十日內,儘速

>
> 派員取回。
>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本人不負保管義務,如有毀損由貴公司自理。
>
如需本人將該物品寄回者,請於七日內將郵資(看他寄來時貼多少郵資)
> 及處理手續費(另加
100元)共計某元,現金袋寄至某地址某人收。
>
逾三十日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視為貴公司拋棄該物品,本人將予以自

>
> 由處置。切勿自誤!
> 3、副本寫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1065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
>
> 2),到郵局寄出,郵局會留一份(郵局存證用)。
標籤:
瀏覽次數:124    人氣指數:1324    累積鼓勵: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微軟要驗證XP版權 非正版桌面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求職前 就業後的差別(超好笑)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