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情人或朋友,起初都可能被彼此的特質所吸引,但是交往之後,
又可能因為討厭那種特質而分手.如果能撐過去,
就會愈來愈習慣對方的個性,變成彼此容納,彼此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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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了一篇文章的這一段話,讓我有一點點的感觸。昨天心情是有點小不愉快,但我一直相信自己可以去調適過來,沒錯,我是調適過來了,但我的想法呢?!我是因為想法有轉換了還是就想說算了?!我一直在想著這個問題……….直到我看到這篇文章,我發現原本的我是想不管他算了,現在有一點點的換個想法了,當初就是喜歡這樣的個性,現在就不應該不高興,是這樣說沒錯吧!?所以我想我可以接受,不愉快是一種情緒,我可以處理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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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我不想去說,是因為我覺得那是你的空間、你的自由,我不想去干涉,也不想去打擾,只要是你跟我過一次的話,我都會記在心裡,很多時候你不專心,人突然不見了,我也不會去說什麼,因為我覺得沒關係,你有你想做的事,我希望你跟我在一起能是很輕鬆沒有壓力的一件事,我知道你不是那種黏的人,所以我也會盡量不去黏你,會有點不高興是一種心態上的反應,我也不想讓你覺得我這樣就生氣,所以我也不想去跟你說些什麼。但這是一種感覺,當我想要你陪伴時,你卻不想,在心裡就會有點酸酸的…….不想講,過了就算了。今天你覺得一個星期見一次面或兩個星期見一次面ok,我的配合度很高,我也ok!只要你覺得這樣是好的,我都可以配合。兩個人在一起就是要包容對方、體諒對方,我還在學習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