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一個永恆不變的話題,想擁有它的人就應該知道,它的三個特徵
什麼是愛?
1.愛是給予。
愛究竟是感覺,還是動詞?
我認為主要是動詞,是給予。
在相遇的開初,兩人之間,或是相互都有好感,或是一方對另一方有好感。
之後就開始發展,而成為愛的狀態。
因而,我認為愛是動詞,是給予。
因為是給予,所以談不上失去,
除非你在索取,否則是談不上失去的。
2.愛是愉快,而不是痛苦。
我奇怪的發現,包括自己經歷,愛曾經那麼痛苦。
我想,這是錯誤的。
愛應該是愉快,讓人喜悅,讓人積極。
如果兩個人愛得那麼痛苦,必然有什麼「愛」無法解決的原因,
可能是, 物質的追求和阻礙,或是精神的不忠或不和。
既然無法解決,既然如此痛苦,那就放手吧,這不是愛,
這是折磨。
3.愛應該忠誠,而不是背叛。
別說你愛上了另一個人,別說你能同時愛上幾個人。
心裡別想自己的男友比不上另一個人,心裡也別想自己的
女友不如另一個女孩漂亮。如果你這樣想,你已經背叛,
背叛必然要承擔由此的責任,奉勸你離開時不要傷害對方,
否則必然會有報應,無人能逃脫。
具體來說,希望我們的網友都能擁有這樣一種愛,
她/他讓你開心愉快地入睡,盼望明天的太陽升起,
她/他是你心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看著她/他,你會想,
對於你來說,她/他是如此重要,如果生命中失去了她/他,
那是如何的痛苦,而擁有她/他,是如何的幸福。
走在繁雜的路上,你總是注意她/他是否在你視野中,
你會擔心她/他的安全,
在深夜,看著她/他呼吸均勻的臉,你不禁輕輕地吻她/他一下,
希望她/他健康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