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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友訴苦!8大類工作辛酸怪規定
作者: Shan 日期: 2011.12.01  天氣:  心情:
台灣企業有哪些不合理的工作怪規定?且看「網友微革命」從上百名網友意見中,整理出來的台灣工作8大類型怪規定:



怪規定一: 動不動就扣薪水

不但遲到、請假、未達業績目標要扣錢,就連幼教老師班上學生轉學,也算業績下降,也都要扣錢。

網友陳韻如說:上班睡覺扣1000元、遲到一分鐘扣120、月休四天超過一天扣一千元,明明每天工作7小時時薪120,兩個禮拜才拿到8000多元,我都不知道那3000多怎飛走。


怪規定二:強迫超時工作

台灣人真的那麼愛加班嗎?許多網友投訴每天上班超過10小時、12小時是常態,有的老闆還弄個名目叫做「志願加班」,不「志願」還得扣錢。

網友棗核說:隔週休一天,所以一個月休兩天,遇到加班整個月沒有休假,沒有加班費,當然薪水是偉大的22k一個月。


怪規定三: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很多公司將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發揮到極致,不但有公司要求員工提早10分鐘打卡,甚至乾脆將打卡鐘調快20分鐘,下班卻普遍得看老闆臉色。

網友匿名投訴:早上10點上班,下班時間由公司決定, 每一天都不知道到底幾點可以下班,可能10點,可能半夜1點,沒有加班費。


怪規定四:把員工當私人秘書用

許多老闆公私不分,叫員工幫忙買便當、繳自家水電、瓦斯費用就算了,甚至還要員工代墊錢!

網友匿名投訴:我當時應徵的職位非個人助理,卻要常常幫他代墊他信用卡、電話費等他"個人"的費用,等到月底才可向他請款!


怪規定五:強迫穿著

顧客至上沒有錯,但員工的權益似乎常常被忽視。許多服務業為了「門面好看」,規定過了頭,把員工當鐵打超人。

網友匿名投訴:規定櫃台小姐上班只能穿「短裙」,再冷都不管員工感受。


怪規定六:性別歧視

性別歧視到這年頭,還是持續存在。

網友匿名投訴:被公司要求女性員工需負責清潔廁所以及辦公室,曾向主管及老闆多次反應,得到回應竟都是,女性經期所使用的用品會讓男性員工感到害羞等理由駁回。


怪規定七:強迫宗教行為

逢初一十五拜拜,是台灣企業的普遍現象,但有些信仰不允許拿香拜拜,卻被強迫拿香拜佛,求救無門。

網友匿名投訴:拜拜列入值日生必做的工作事項,由於本身是基督徒無法拜拜,但主管仍堅持要照做。


怪規定八:限制集會自由

匿名投訴:同事若五人以上聚會須報備,因為同事間聚會容易抱怨公司。

還有無法歸類的,比如要求員工自掏腰包買公司規定的東西,你也遇過這類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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